浙教工委办〔2012〕13号 各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高校师德师风建设,创新载体平台,经研究,决定从今年起在全省高校校园文化品牌下设立“教职工文化品牌”子项目,开展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16号文件和省委13号文件精神,全面建设和谐校园,努力提高教师人文素质和科学精神,在开展教职工校园文化活动方面形成鲜明特色的文化项目和成果。具体分以下类别: 1.主题教育类:围绕教师职责使命,从教师职业特点和本校实际出发,牢固树立育人为本的理念,组织教师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富有特色,效果显著。 2.阵地载体类:围绕师德师风建设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师德师风建设载体、平台建设(如:教工之家、党员之家),努力探索新形势下师德师风建设的特点和规律,营造浓厚文化氛围。 3.文化活动类:依托本校深厚文化底蕴,利用地方文化资源,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丰富教职工文化生活,提升教职工生活品质,倡导健康、高雅的生活方式。 二、评选标准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好中选优”的原则,真正评选出深受广大教师欢迎、体现高校师德师风建设成果的校园文化优秀成果。 1.主题鲜明,富有时代感。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引领,与时俱进,有强烈的时代气息。 2.彰显个性,体现学校特色。坚持贴近校园、贴近教师、贴近生活,有利于增进教职工身心健康和职业幸福感,加强学校凝聚力。 3.参与面广,发挥辐射和示范作用。得到教师普遍认可,在校内有较大影响,参与面广,连续举办三年以上,具有较明显的示范作用,可借鉴和推广。 三、奖项及材料要求 本次活动将评选出浙江省高校校园文化品牌子项目“教职工文化品牌”5项,今后评选活动将每两年举办一次。申报学校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申报表; 2.文字材料:3000―5000字,包括工作项目的目标与思路、实施方法与过程、工作成效与取得的经验,文字材料一式10份; 3.辅助材料:照片、DV、书籍等相关材料。 四、其他事项 1.本次评选各校报送品牌限1项。 2.报送材料由学校党委宣传部与工会审定。 3.请各校于5月15日前将文字材料报送至省委教育工委宣教处,同时发送电子版至jytxjc@126.com,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高丽敏,电话:0571―88008952。地址:杭州市文晖路321号,邮编:310014。 附件:全省高校校园文化品牌之“教职工文化品牌”申报表 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 省教育工会办公室 二○一二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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