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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82/2012-05748 文件编号: 浙教电传〔2012〕108号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12-04-12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省高校开展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4-12 浏览次数: 字体:[ ]

浙教电传〔2012〕108号


各高校党委:
    2010年以来,我省高校各级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紧紧围绕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深入开展“育人成才先锋”创先争优活动,履职尽责创先进、立足岗位争优秀,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励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在服务学校发展、服务社会进步、服务师生成长成才中做出新的更大贡献,根据中央、省委关于做好2010―2012年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工作的通知精神和我委2012年高校党建工作安排,拟于“七一”前夕,评选表彰一批全省高校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全省普通高校(含在筹)共评选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50个、优秀共产党员118名、优秀党务工作者50名,评选名额参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人数的比例,分配到各高校(具体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对象重点是二级学院(系)、机关及以下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主要应为教学、科研、管理、后勤服务、学生等基层一线党员,优先推荐获省委教育工委“月度创先争优闪光言行之星”。优秀党务工作者从基层党务干部中产生。注意推荐窗口和服务岗位“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曾被授予全省高校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的,一般不重复推荐。曾被授予全省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的,也尽可能减少重复推荐。
    二、评选条件
    1.先进基层党组织的条件:创先争优活动重点突出、工作扎实、推进有力,党员群众参与热情高;领导班子率先垂范,带头创先争优,凝聚力、战斗力强;组织设置科学合理、制度健全完善、管理规范有序、保障充分到位,党内民主氛围浓厚;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扎实推进,学习氛围好,学习效果明显;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积极推进,服务学校发展、服务社会进步、服务师生成长成才业绩突出;党员队伍充满生机活力,党员素质优良、党性意识强,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充分;党员群众对党组织创先争优的满意度高、对党员认可度高,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2.优秀共产党员的条件: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理想信念坚定;勇于开拓,积极进取,创先争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强;刻苦学习,勤奋工作,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党员群众所公认;牢记党的宗旨,坚持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全心全意为师生党员和群众服务,带动身边群众创先争优,受到党员群众的赞誉;遵纪守法,廉洁奉公,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现象和问题,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同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3.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条件: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各项决策部署,积极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热爱党务工作,事业心、责任感强,注重党建工作创新,成绩显著;党性强,品行好,作风正,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密切联系党员、群众,全心全意为师生党员和群众服务,受到师生的信赖和敬重,党务工作得到大家的公认,工作成效明显。
    三、评选办法
    全省高校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初步名单,由各高校党委负责推荐。在推荐过程中,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相结合的办法反复筛选,充分体现先进性和代表性,注重向基层一线倾斜,优秀共产党员中校领导所占比例不超过8%、学校中层干部所占比例不超过15%。各高校在民主推荐或评选的基础上,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按分配名额推荐初步名单,优秀共产党员按分配名额的1:2推荐初步名单(其中一线党员比例不低于50%)。推荐初步名单应广泛征求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意见,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5天),接受党员群众监督,被确认无异议后提交学校党委会(常委会)讨论审定,排出推荐顺序报送我委。党组织关系不隶属省委教育工委的高校上报建议名单前还须征得上级党组织同意。教育工委将在各高校推荐的基础上,经教育工委相关处室审核提出建议名单,提交教育工委会议讨论,并经公示后予以表彰。
    四、工作要求
    评选全省高校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是我省高校创先争优活动和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重要内容,是弘扬党的优良作风、推进党的先进性建设、保持党的纯洁性、激发党组织活力的有效举措。各高校党委要高度重视,周密筹划,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切实把推荐工作抓紧抓好。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重现实表现和工作实绩,真正把事迹突出、党员群众认可的优秀典型推荐上来。要把推荐活动与全省高校党建工作示范点、“十大育人先锋”、“十大成才先锋”等评选工作结合起来,统筹考虑,使推荐过程成为树立典型、宣传典型、学习典型、争当典型的过程,营造个个创先进、人人争优秀的浓厚氛围。
    各校推荐上报材料(一式3份,附电子版)请于4月30日前报送至我委组织处。相关表格电子版可到省教育厅门户网站下载。联系电话:0571―88008964、88008963,邮箱:zzc88008962@126.com,联系人:王委兴、陈小东。

附件:1.推荐名额分配表
2.全省高校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和审批表
3.全省高校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
4.全省高校创先争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和审批表
5.推荐全省高校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排序表

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
 二○一二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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