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语〔2012〕1号 各设区市及义乌市语委、各高等学校,省语委各成员单位: 现将《浙江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2012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同时将《浙江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2011年工作总结》一并印发。 浙江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二○一二年三月一日 浙江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2012年工作要点
2012年,省语委将按照“拓宽思路、创新机制、规范行政、彰显特色”的工作方针,以城市为重点,以学校为基础,使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工作进一步服从和服务于教育改革与发展大局,弘扬文化,传承文明,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基础性作用。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普及与提高。 一、加强制度建设,提高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 进一步提高对语言文字工作的认识,加强依法管理,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分类指导、分区规划;继续巩固“行政推动、部门协同、专家支持、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加大农村地区的工作力度。 1.制定与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相配套的相关实施办法;协调相关市地,制定语言文字地方规章;与相关部门一起,共同制定一批行业语言文字政策与文件。 2.进一步加强工作队伍建设。计划对语言文字干部进行培训,使他们更新思想观念,提高政策水平、专业水平和管理能力,以适应工作日益拓展、不断深化的需要。适时组织语言文字工作者外出考察,学习借鉴兄弟省市的先进经验和方法,不断开阔眼界、拓展思维,形成促进我省语言文字工作科学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 3.完善语言文字齐抓共管工作机制。继续加强与省语委成员单位的沟通和协调,多形式多途径与省语委成员单位合作开展活动。调动社会有关部门参与语言文字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各地语委和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共同营造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氛围。 4.进一步提高保障水平。要加大对语言文字工作的投入,建立正常的经费来源渠道,保证工作正常运转;要设立语言文字工作专项经费,改善语言文字工作的基础条件,支持语言文字信息化建设、科学研究和教育培训。 二、立足学校主阵地,为全社会语言文字事业发展打下扎实基础 紧密结合教育和文化事业发展方向,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继续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积极推动农村中小学语言文字工作的开展;大力推进“中华经典诗文诵读”活动的深入开展;提高师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水平,为建设人力资源强省,提升浙江文化软实力服务。 1.继续深化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工作,注重发挥示范学校的引领、辐射作用。组织对50所左右学校进行省级示范校评估验收,迎接教育部对我省国家级示范校的评估与验收。 2.稳步推进“中华经典诗文诵读”活动。组织第七届浙江省青少年中华经典诗文诵读活动,组织好师生中华经典诗文诵读、大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中小学生作文比赛等活动。 要培育一批经典诵读基地学校,将经典诵读与提升学生的语文素养相结合,与学校文化建设相结合。建设体现浙江文化特色的经典资源库;形成学校“经典诵、写、讲”有效机制;打造诵读行动社会参与平台,扩大社会参与面。 3.努力提高师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把提高公民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作为语言文字工作新的着力点。逐步建立覆盖“听、说、读、写”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测评体系。推动在相关考试中突出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的考查。 4.重视语言文字的文化属性和价值,利用语言文字这一载体吸引广大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普遍参与传播和弘扬民族优秀文化的活动,在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进程中发挥应有作用。 三、以四大领域为重点,稳步推进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 开展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可以将语言文字工作的主要任务与城市的文明进步、繁荣发展有机结合,扩大语言文字工作的社会影响,拓宽语言文字工作的发展空间,落实各级政府依法履行语言文字工作的职责,解决制约语言文字工作发展的一些突出问题,为语言文字工作扎扎实实向前推进发挥积极作用。 1.巩固、拓展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成果。对台州、衢州两市进行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回头看”检查。召开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相关问题研讨会。 2.加强对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指导、监督。完成8个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10个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回头看”工作。 3.开展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区(示范城区、示范街区和示范社区)试点建设,在公共服务行业设立省级“文明用语示范岗”和“文明用字示范单位”,为全国提供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样板。 四、加强语言文字政策法规宣传,做好语委“建设、推广、监管、服务”工作 继续深化语言文字政策法规的宣传、渗透、融入工作,加强对社会语言生活的监管与服务。加强对国家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和公共服务行业以及公共场所语言文字使用情况的监管,做好语言文字社会咨询服务工作。 1.会同有关部门,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浙江省《实施办法》的宣传落实情况进行执法调研,进一步推进语言文字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发挥语言文字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的作用,依法对浙江日报报业集团、浙江广电集团进行语言文字规范化的检查,实现对新闻媒体用语用字监测工作的常态化。 联合工商、城市执法部门,对杭州市区的店招店牌等公共场所用字进行检查,对不规范的现象督促整改。 2.做好《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通用规范汉字表》以及《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等国家政策、规范标准的宣传、贯彻、实施准备工作,待国家发布后,在省电台、电视台、浙江日报、浙江在线等主流媒体上进行宣传与报道。 3.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外语中文译写规范部际联合会议制度的批复》,建立浙江省外语中文译写规范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在国家出台《外国语言文字使用管理规定》后,由联席会议牵头,联合制定并颁布《浙江省〈外国语言文字使用管理规定〉实施办法》及细则。并在已有的由省语委和省质监局联合颁布的《浙江省公共场所英文译写规范通则》(DB33/T755.1-2009)的基础上,参照江苏和上海的做法,为制订我省交通、旅游、文化体育、教育、金融、医疗卫生、邮政电信、商业服务业等领域的外语中文译写规范分则作准备。 4.精心组织开展第15届全国推普周活动。开展与国家九部委活动相衔接的推普宣传系列活动,使“推普周”成为对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一次大宣传、大动员、大落实。做好开展2012年浙江省推广普通话形象大使选拔活动,加强推普公益宣传活动。 5.在做好浙江语言文字网日常维护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做好网页内容和形式的创新,完善与全省各地、各校语言文字网的链接,增强语言文字网的社会宣传功能。 五、强化管理,拓展领域,稳步推进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 继续完善普通话水平测试站点的建设工作,开展资质评估;加快普通话水平测试员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落实测试员聘任、考核、评比等相关制度;拓展测试领域,逐步推进普通话水平测试的信息化和智能化进程。 1.加强测试中心(站)的建设和管理,做好检查评估工作;加强普通话测试过程的监督与指导、等级证书的管理、普通话测试成绩的复审等工作,重点防止社会中介机构的非法参与。 2.落实全省测试工作视导员的聘任与管理工作,依法做好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的资格认定、聘任与考核工作。 3.推动国家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测试系统在省内的测试试点工作,逐步实现全省普通话测试数据网络信息化。 4.积极开展在非师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进行普通话培训测试试点,重点做好职业中专学生的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将普通话等级证书作为中专学生必备的技能证书。 六、加大语言文字应用科研工作力度,提升语言文字工作水平 要以研究精神开展语言文字工作,科学推进语言文字事业的发展。按照科研管理办法,做好2011年度语言文字应用科研项目的评审工作,组织实施浙江省语言文字应用“十二五”科研规划课题的立项,对语言文字工作重大或重要问题实行招标和委托研究,对相关课题进行项目跟踪与工作指导。 浙江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2011年工作总结 2011年,省语委认真学习、贯彻刘延东同志在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颁布10周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围绕我省教育改革和发展这个中心,服务大局求发展,抢抓机遇著新篇,逆进顺取,奔竞不息,不甘平凡,争创一流。 一、深入探索、服务社会,积极寻求工作新抓手 语言文字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影响深远的社会公共事业,创新思路,寻求工作新抓手可以使语言文字工作更好、更直接地服务社会、服务人民。 1.以项目为引领,切实对省内主流新闻媒体进行语言文字监测,有效监督并促进新闻媒体在用语用字规范化方面发挥示范、引导作用。新闻媒体是语言文字宣传的主阵地,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关系最为密切。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新闻媒体的用语用字,省语委主动向省委宣传部汇报,在省委宣传部领导的支持下,承担了“浙江省新闻媒体语言文字监测”项目,获得研究经费。同时,在省内组织了一批语言文字方面的专家,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办法,对书报杂志、广播电视、网络等主流媒体的语言文字应用情况进行监测,并对监测情况进行分析,汇集成册后已报送省委宣传部、浙江日报报业集团等相关部门、媒体参阅。 2.以组织为平台,成立普通话水平测试专业委员会,积极开展测试教研活动,使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更规范、更有序、更有保障。通过建设一支专业知识强、业务水平高的普通话水平测试专家队伍,定期研讨测试业务,交流测试经验对提高普通话水平测试质量有着重大意义。在各市(高校)推荐基础上,省语委组织国家级、省级测试员80多人参加省级测试教研活动,并通过考核,选拔优秀测试员进入普通话测试专业委员会。普通话测试专业委员会将协助省普测中心组织开展普通话培训测试教研活动,对全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业务进行研究,对普通话测试等级投诉、业务纠纷进行业务鉴定。 二、加强合作、锐意创新,努力构建工作新平台 组织开展以“雅言传承文明,经典浸润人生”为主题的中华经典诗文诵读活动,拓展工作领域,弘扬核心价值,使之成为语言文字工作新的活动载体。 1.与省直9个部门联合开展以“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为主题的推广普通话宣传活动。2011年9月11日至17日是第14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通过协调省委宣传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文化厅、省广电局、团省委、省公务员局、省军区政治部等9个部门,联合发文提出我省开展第14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贯彻实施意见和活动方案。围绕“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这一主题,省语委联合省内各大主流媒体,通过开展诵读经典和书写经典活动,积极引导社会各界热爱中华语言文字,熟悉、亲近中华经典,提升语言文字应用水平和人文素养。浙江在线新闻网站网络直播了浙江省第14届推普周开幕式。 2.与省委宣传部等6个部门联合举办2011年浙江省推广普通话形象大使选拔大赛和第四届浙江省大学生中华经典诗文诵读大赛。由省委宣传部、省语委、省教育厅、省广电集团、浙报集团、团省委等部门(单位)联合举办,全省45所高校共123名选手参加了比赛,初赛在浙江在线上网络投票量达800多万票,决赛作为全国第14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浙江省开幕式,由浙江在线进行网络现场直播。评选出的16位形象大使宣传画和电视公益广告,作为全国第14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公益宣传片播(刊)出。省内各大主流媒体在黄金时段(栏目)上多次报道该活动,宣传效果良好。 3.与团省委等5部门联合开展第六届浙江省青少年中华经典诗文诵读活动。由省语委、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广电集团、省少工委等部门主办,活动共收到各市选送的参评节目73个。获一、二、三等奖的作品,在9月全国第14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前后,在浙江之声广播电台连续播出,影响较广。 4.与省委党史研究室联合举办红色经典诵读活动。组织开展庆祝建党90周年活动,是教育系统2011年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省语委联合省委党史研究室,开展“中华诵•颂歌献给党”红色经典诵读活动,全省50多万大中小学生参与,影响较大。这项活动的开展,有力地推动了我省大中小学生思想道德建设,激发了师生学习党史、诵读经典的兴趣,提升了师生的朗诵水平和艺术鉴赏力。 5.举办第三届中小学教师中华经典诵读大赛。由省语委、省教育厅联合举办,比赛分幼儿园组、小学组、中学组三个组。本届比赛共收到作品107件,经过网络评选和专家评定等环节,评选出各级奖项。其中优秀者推荐参加全国比赛。这项比赛以歌颂祖国、歌颂人民、歌颂改革开放伟大成就为主要内容,推动了我省教师人文素养的提升,展示了当代园丁新风采。 三、周密部署、求新求实,推动评估工作取得新进展 通过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建设和城市语言文字评估、社会用语用字管理工作的开展,将语言文字工作逐渐渗透到社会各界的日常工作中,内化成为日常的行动和活动。 1.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创建活动成绩显著,位居各省区前列。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和《关于书写特色学校评选相关事项的通知》,积极开展示范学校创建与申报,今年向教育部申报了37所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和97所国家级规范汉字书写教育特色学校。目前全省经教育部命名的国家级示范校达68所,位居全国各省区前列。 2.对湖州、嘉兴进行评估整改“回头看”,巩固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按照国家语委总体部署,省语委继续进行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2011年5月26―27日、 6月1―2日,组织专家对两市进行了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整改“回头看”,指出了两市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加大了依法管理语言文字工作力度,巩固了评估工作成果,不断提高社会用语用字规范化水平。 3.指导国家三类城市开展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按照《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和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根据工作部署,着重指导与监督淳安、新昌、浦江、临海、北仑、永嘉、平湖、龙游、温岭、云和等10个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以及多个国家三类城市“回头看”检查,为其提供政策咨询、专家选派、资料收集、样本选取等服务,并进行现场指导。 四、加强管理、规范程序,建立和完善工作新机制 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工作程序,抓巩固、促长效,抓深化、促提高。 1.规范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经国家语委同意,省语委在绍兴、浙江师范大学开展了国家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测试系统试点工作。制定了《浙江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直属测试暂行办法一》和《浙江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直属测试暂行办法二》。对省属高校、省中心的报名、收费、测试、领证等做了一系列明确的规定,强化对省测试中心内部管理,规范证书、试卷的领取、使用,做到依法依规办事,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确保了普通话测试工作更加规范有序。 2.规范普通话水平证书管理。根据《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管理办法(试行)》,2011年开始,全国全面启用新版等级证书,由省语委审验省内每一本普通话等级证书。此项工作量巨大,为此,省语委组织制定并不断完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遗失补证等实施办法,开通了网上证书查询功能,加强了证书的管理,一年来完成全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审验量,达12万本。 3.加强语言文字应用科研的规划与管理。根据《国家语委“十二五”科研规划》、《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2011年修订版)》等文件要求,组织制定了《浙江省语言文字应用“十二五”科研规划》及《浙江省语言文字应用科研2011年度项目指南》。努力提高自身的科研能力,直接牵头开展《大学生语言文字素质提高研究――基于校园文化建设的视角》、《农村地区推广普通话工作策略研究――基于浙江省农村地区推广普通话工作现状调查》等项目,此两项调研已列入国家语委2011年科研立项课题。 4.加强测试员队伍建设。普通话水平测试员是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主要实施者,加强普通话水平测试员队伍建设是确保普通话水平测试质量的重要措施。为进一步加强普通话水平测试员队伍建设和管理,组织制定了加强普通话水平测试员队伍建设和管理制度,对普通话水平测试员的资格审查、聘任管理、业务培训与考核等方面提出了详细的管理办法和措施,使其成为我省在普通话水平测试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工作上的重要依据。此项制度得到教育部语用司有关领导的好评。 语言文字工作涉及到社会方方面面,2011年,省语委除充分发挥自身的行政职能外,加强了对省语委各成员单位特别是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统筹协调工作,注重将各方面的支持转化为制度和长效机制,通过工作实效、主动服务和切实贡献来争取他们对语言文字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从而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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