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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82/2012-03040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12-12-17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下发特殊教育(聋人、培智)学校教育教学规程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2-17 浏览次数: 字体:[ ]

浙教办基〔2012〕172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聋人、培智学校:
    近年来,我省特殊教育事业在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努力下,得到迅速发展。目前,我省特殊教育学校建设规划已基本落实。为进一步提高特殊教育学校的办学质量,加强各聋人学校、培智学校的教育教学规范化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教育条例》、《特殊教育学校暂行规程》、《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意见》(国办发〔2009〕41)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单位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10〕143号)精神,在多次征求特殊教育专家,培智、聋人学校校长、教师意见的基础上,拟订了《浙江省聋人学校教育教学规程》和《浙江省培智学校教育教学规程》。现将上述两个规程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学校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浙江省聋人学校教育教学规程.doc
2.浙江省培智学校教育教学规程.doc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2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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