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教电传〔2012〕353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根据全国营养办《关于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月报表试填报工作的通知》(全国学生营养办函〔2012〕16号)要求,为做好我省月报表的填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平台。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发了“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月报表系统”(http://xsyyb.cee.edu.cn,以下简称“营养餐”系统),实行网上在线填报。 二、填报对象。“营养餐”系统的填报对象为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市教育局用户名为本地4位行政代码加上字母yy,如杭州市的用户名为3301yy,各县(市、区)教育局用户名为6位本地行政代码加上字母yy, 如杭州市淳安县为330127yy,初始密码均为123456。首次登录后,请及时修改密码。 三、填报内容。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月报表主要内容包括各市、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和学生情况、补助标准、营养资金落实情况。需要明确口径的指标:1.试点县性质。我省各市、县(市、区)全部填为地方试点县。2.学校和学生数据情况。填报农村(城关镇以下)义务教育学校和在校生数,不包括城市学校和学生。3.有关“一补”的数据。“一补”为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是国家对中西部省份的政策,对我省不作要求,如当地出台相关寄宿生补助政策,可按实填报,其他市县填在相关栏目,全部填“0”。4.营养餐资金落实安排情况。全年计划安排资金项目中,2012年中央资金为“0”,省级资金按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2年中小学扶困助学补助经费的通知》(浙财教〔2012〕130号)下达的资金数填列,市、县资金按预算安排数填;本月支出和累计支出资金项目中,如在核算中未区分省和市县资金的,可按预算安排的省和市县资金比例对实际支出数据进行分解。 四、工作要求。做好“营养餐”月报表的数据采集和报送工作,是全面反映实施成效,及时查漏补缺的基础性工作。各市、县(市、区)教育局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部门,落实工作人员,按月收集、汇总管辖范围内各学校营养餐的实施情况,加强审核,确保数据准确、完整。 1. 报送时间。“营养餐”系统上报流程为:县级填报数据→市级审核区县级数据→市级汇总上报→省级审核市级数据→省级汇总上报。各县(市、区)每月的数据要在次月10日前完成系统上报,各市教育局要在12日前完成系统审核、上报。首次填报从今年10月份(报9月份数据)开始。 2. 技术问题。考虑到“营养餐”系统内容较为简单、操作方便,易于自学掌握,我厅不组织专门培训。具体系统操作说明附后,请有关工作人员认真阅读。如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遇到困难,可向各教育局负责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同志咨询(两套系统功能、操作相似),也可联系省教育厅计财处林涛,联系电话:0571―88008917。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2年9月28日 附件: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月报表系统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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