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教电传〔2011〕212号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央专项彩票 公益金支持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项目 有关文件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现将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1〕45号)、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项目并下达2011年工作任务的通知》(教基一厅函〔2011〕35号)、《关于利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做好支持教育系统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能力提升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司函〔2011〕35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贯彻实施。 一、高度重视综合实践基地建设 综合实践基地是与学校教育相互联系、相互补充、组织学生开展实践探索创新活动、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精神的新型教育资源。加强综合实践基地建设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的具体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内在要求,是顺应现代教育发展趋势、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的客观需要。各地教育部门要高度重视,与财政部门紧密配合,切实加强综合实践基地建设。 二、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项目是党中央重视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我省推进综合实践基地建设的大好机遇,各设区市教育部门要抓住机遇,按照《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项目管理办法》和《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项目申报办法》所规定的申报要求,认真筹划,积极申报。申报2011年项目的,请按照8月30日召开的项目申报座谈会的要求,将有关材料及时提交省教育技术中心。 三、开展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现状调研 为争取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未成年人校外活动保障和能力提升项目,请各地教育部门积极开展教育系统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现状调研,填写调查表(见附件1),由各设区市教育部门汇总并加盖公章后于9月30日前报送省教育技术中心。联系人:胡小杰;联系电话:0571―87880810;电子邮箱:zj87880810@gmail.com。 附件:1.教育系统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基本情况调查表 2.教育系统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十二五”期间能力提升计划表 3. 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央专项彩票.doc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二○一一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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