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教办技〔2011〕100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根据省教育厅2011年为民办十件实事工作要求,今年将在全省中小学校增配10000套班级多媒体。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省级财政带动各地加大投入,于2011年12月底前,全省中小学校增配班级多媒体10000套,使全省中小学多媒体班套比达到1.1:1。 二、经费安排 由省级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省级安排专项补助经费2500万元;其余经费由各市、县(市、区)安排落实。 三、省级经费补助办法 按预算价每套1.7万元计,省级财政专项可购置班级多媒体1470套。具体补助办法如下: (一)分类补助 对全省I类地区按照其年度计划完成数的12%进行补助(最低不少于5套);对全省II类地区按照其年度计划完成数的6%进行补助(最低不少于5套);对全省III类地区,当年计划完成数在400套以上的,给予每县(市、区)10套的补助。 (二)重点帮扶 根据省委、省政府对重点欠发达县实施特别扶持政策的精神,对泰顺、文成、开化、松阳、庆元、景宁、磐安、衢江、常山、龙泉、遂昌、云和12个县(市、区)每县(市、区)29套的帮扶。 四、实施办法 本项工作由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负责实施。具体办法是: (一)确定方案 各市、县(市、区)上报由本级财政投入的2011年度多媒体增配计划数,经公示并予以确认,作为我厅对各地教育局班级多媒体增配工作的年终考核依据。 各县(市、区)教育局根据省级财政补助分配套数,于7月30日前上报省补班级多媒体安装学校名单及数量(附件4,纸质及电子稿各1份),同时上报本级财政购置班级多媒体的安装学校名单及数量。考虑到各地需求的差异性,允许以县(市、区)为单位,在电子白板型和平板电视型2种装备方案(见附件2)中选择1种进行申报。 (二)组织采购 本项目省级财政经费与各地财政经费不实行拼盘统一采购。省级财政经费实施政府公开招标采购,各地可在此基础上进行跟标采购。 (三)安装验收 省补班级多媒体计划于10月30日前完成配送、安装工作,省教育技术中心负责指导和监管工作,各市、县(市、区)教育管理部门及学校具体负责验收工作。地方自购班级多媒体的配送、安装及验收工作由各地负责实施。 (四)检查评估 各市教育局应指导和督促所属各县(市、区)做好班级多媒体增配工作,并按季度填报《2011年班级多媒体增配工作进度反馈表》(附件3),分别于9月30日和12月10日前报送省教育技术中心(纸质及电子稿各1份)。 年终,我厅将组织开展检查评估。检查评估结果作为2011年度教育科学和谐发展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夸大缺口、虚报统计数据或年度计划数未按时完成的市、县(市、区),其“班级多媒体普及率”项目将被评定为不合格。同时,我厅将对于2011年12月31日前实现中小学多媒体班套比1:1目标的县(市、区)给予表扬。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教育信息化是教育现代化的重要特征,也是教育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普及班级多媒体,能够有效改善学校信息化环境,为信息化教育教学奠定基础。各地要充分认识普及班级多媒体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普及班级多媒体工作提高到服务师生、为民办实事的高度,提高到服务教育改革、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的高度,积极加大投入力度,努力实现“普及班班多媒体、人人同享优质教育”的目标。 (二)制定方案,明晰职责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认真调研,摸清本区域内中小学班级多媒体装备现状,了解师生的实际需求,结合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要明确教育局、教育技术中心、学校的职责分工。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分管领导应作为第一责任人,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三)确保质量,强化应用 装备班级多媒体,目的是为师生服务、为教学服务。各地在采购、安装和验收工作中,应始终将质量放在首位,杜绝不合格的产品和工程进入校园,以高度的责任心努力将好事办好、实事做实。同时,应进一步规范管理,确保资产设备的完好可用。要开展针对学校实际需要的专题培训,鼓励和指导教师尤其是薄弱学校的教师使用多媒体,积极提升教师的信息技术技能,充分发挥使用效益。 六、其他 省教育技术中心联系人:曹南兴;联系电话:0571―87880803(兼传真)、13516710077;电子邮箱:caonxing@sina.com;通信地址:杭州市学院路35号浙江教育综合大楼,邮编:310012。 附件: 1.省级专项经费班级多媒体补助数量分县表 2.省补班级多媒体装备方案 3. 2011年班级多媒体增配工作进度反馈表 4.班级多媒体安装学校名单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二○一一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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