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教办体〔2011〕90号 各高等学校: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省体育局《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特色项目建设的指导意见》(浙教体〔2009〕183号)精神,在取得前期体育特色项目建设工作成效的基础上,经各高校申报、专家组实地核查、省教育厅审核并公示,确定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等24所学校的35个项目和8所扩项学校的9个项目(见附件)为第二批浙江省高校体育特色项目,现经公示无异议,予以公布。 各高校体育特色项目建设要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省体育局《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特色项目建设的指导意见》和《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特色项目建设评价体系和标准》的要求,强化项目特色,深化课程改革,开展群体活动,提高运动水平,以广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为抓手,扩大学生参与面和受众率,促进大学生健康素质的全面提高,努力为学校校园文化建设服务。 希望各高校加强对体育特色项目建设的领导和管理,进一步完善体育特色项目建设机制,合理规划实施方案,落实建设专项资金,切实保障体育特色项目建设质量和水平的提高。同时,要按照高校体育特色项目建设评价体系,做好年终自评、自审和落实工作,相关材料请于每年12月底及时报送省教育厅体卫艺处。 附件:第二批浙江省高校体育特色项目名单 二○一一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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