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教电传〔2011〕102号 各设区市及义乌市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委“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激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创造活力,推动中等职业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提升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素质,今年将举办浙江省第四届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组织 本次大赛由浙江省教育厅主办,省教育厅职成教教研室承办。 二、参赛对象 2010年12月3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 三、比赛项目 (一)小发明小创造竞赛。具有新颖、实用、原创并体现职业教育特点,学生自行设计、自行创作、自行制作的作品,特别是在工业设计和制作领域具有创新性、实用性、前瞻性的作品。 (二)创意竞赛。学生创作的平面广告作品、动漫短片。 (三)创业计划竞赛。具有规范性、科学性、创新性、可行性的创业计划,包括创办企业、创办项目、电子商务等创业方案。 参赛作品、方案要充分体现职业学校的原创性、职业性、专业性,以专业实践技能为基础,鼓励各学科(专业)之间的交叉和融合,鼓励教师辅导和团队协作。 已获得过省级以上奖励或第三方服务设计的产品方案不得参赛。 四、参赛方式 大赛以个人或团队形式参赛。团队形式参赛的,可以跨专业组成。参赛作品必须是申报日前完成的学生创新创业作品或方案,可分为个人和团队申报作品。 五、申报要求 (一)申报方式:省级比赛以设区市及义乌市为单位,在举行选拔赛的基础上统一组织申报。 (二)申报指标:各设区市申报作品总数量不超过40件,义乌市不超过10件。在选择申报项目时,要注意参赛作品的多样性,合理确定各类项目申报数量。 (三)申报材料:小发明小创造提交阐明作品构思、原理、特点等的简要文字说明及作品照片一式10份,初评不送作品实物;广告设计提交图稿1份、作品和阐释创意的简要文字说明一式10份;动漫短片提交作品和阐释创意的简要文字说明的光盘一式3份;创业计划提交文字方案一式10份。为便于评审,申报材料以作品为单位分别单独制作,并同时报电子稿1份。申报作品均请填写《浙江省第四届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申报表》(见附件)。 (四)申报期限:2011年9月30日前,各市统一将申报材料寄送省教育厅职成教教研室(地址:杭州市学院路35浙江教育综合大楼,联系人:庞志康,联系电话:0571―88825037,电子邮箱:pzk@zjedusri.com.cn),逾期不再受理。 六、评审办法 小发明小创造和创业计划比赛评审分初评和答辩2个阶段。初评将评出一等奖入围作品、二等奖作品和三等奖作品;一等奖入围作品经答辩评出一等奖,其它入围作品自动为二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作品不面试。 七、大赛奖励 大赛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分别按参赛作品的10%、20%、30%确定),优秀组织奖、优秀指导教师奖若干名。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这一大赛活动,把大赛活动列入今年职业教育重要工作内容,广泛宣传发动,精心组织协调,确保大赛活动圆满成功。 附件: 1. 浙江省第四届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申报表 2. 浙江省第四届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作品汇总表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二○一一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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