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简介
“浙江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是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浙江省共同设立的地方合作项目。根据双方协议,2010-2012年每年选派浙江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80人(960人/月)出国留学。出国留学人员所需费用按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资助标准,由国家留学基金委和浙江省按1:1比例共同承担。选派类别为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3-6个月)和访问学者(留学期限6-12个月)。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规定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条件的浙江省省属高校教师均可申请。该项目出国人员的选拔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由国家留学基金委和我厅共同组织。录取后,按照国家公派办理出国手续;在外期间,纳入国家公派统一管理。有关申报要求、程序可参见《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浙江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通知》(浙江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www.zjedu.gov.cn)“国际交流”栏目)。
2010年申报、录取情况
2010年,我省共549人申报该项目。经审核,525人符合相关要求,其中人文社科类269人,理工农医类256人。5月28日―29日,我厅组织专家评委会对上述候选人进行了初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并经公示,我厅推荐167人参加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组织的联合评审。经联合评审,共105人获“浙江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公派出国留学资格,其中人文社科类52人,理工农医类53人。
2011年“地方合作项目”网上报名须知
一、报名网址:http://apply.csc.edu.cn
二、报名时间:2011年3月20日-4月20日
三、报名程序:
1、注册用户名
2、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
四、申请表填写注意事项
(请在填写申请表前,仔细阅读“201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查看是否符合申报条件。)
1、登录首页的5个选项应按如下填写:
留学身份:访问学者、博士后、高级研究学者
(根据自身符合的申报条件进行选择)
申报国家/地区:不限(根据本人意愿,自行选择)
申报项目名称:国家公派专项出国留学项目
可利用合作项目:地方合作项目
所属受理机构: 请选择本人所在省区教育厅
2、基本情况――请申请人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现工作单位:请在列表中选择相应工作单位。如列表中没有列出,则选择此列表末端的“其它”,然后在新出现的“请输入工作单位”中自行填写工作单位名称。
照片:请拖动内侧垂直滚动条至底端,在“家庭电话”的下一行上传照片。要求免冠证件照、大小不超过50KB、格式为jpg或jpeg。
3、申请留学情况:
留学专业名称、具体研究方向:请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相应或相近专业。
重点资助学科专业代码及名称:根据专业进行选择,如无列明可选择列表最底端的“不在所列学科中”。
4、外语水平――基金委将根据申请人的填写内容进行录取后相关语言培训安排,请务必据实填写。
请申请人根据自身情况如实填写,在填写前仔细核对外语合格证明是否仍在有效期内,如证书已过期则不能再作为外语程度证明,无需进行填写。
请注意: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培训结业证书、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有效期均为两年;
5、研修计划:请结合提示条目进行填写。应包括以下内容:
a. 拟留学专业,特别是拟留学研究方向国内外研究进展
b.拟研修的具体科学/技术问题(请重点描述)
c.拟研修的科技问题对本地区建设的贡献(请重点描述)
d. 拟研修学校/研究所在申请人拟研修方向上的研究水平,国际影响力及研究条件(请重点描述)
e.申请人在拟研修方向上已取得的研究基础(请重点描述)
f.研究的时间进度
g.回国后的后续研究计划,以及申请人已拥有的相关研究条件(请重点描述)
五、完成网上报名:申请表所有项目填写完成并检查无误后,点击左侧“提交申请表”。成功提交后,系统会根据填写内容自动生成PDF格式文件,请下载并打印(PDF文件请用Adobe Reader或Acrobat软件打开)。并在申请表首页右上角空白处手工粘贴1寸免冠照片,且在第3页的申请人保证处签字。
Q&A
Q:我外语目前还没有考“WSK”,可以申报这个项目吗?
A:可以。如没有考“WSK”,原则上也可以申报该项目,但须提供可以反映其外语水平的专门的外语考试成绩证明,如WSK/TOEFL/IELTS考试有效成绩单复印件等,通过省初评后,国家留学基金委将派专家前来我省,和我厅组织的专家对申请人进行联合评审。联合评审主要考查申请人的外语水平,专家将对申请人给出三种意见:同意直接派出、同意培训后派出、不同意派出。“同意直接派出”的申请人可以不提供任何外语证明,直接派出;“同意培训后派出”的申请人需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相关语种培训或自行参加 “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获得相应培训结业证书或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后方可派出。
Q:我已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2011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3月20日截止报名),还可以申报浙江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吗?
A: 不行。二者不能兼报,浙江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3月20日-4月20日报名。
Q:我提交申请时报的是美国,录取后可以换一个国家吗?
A: 不行。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规定,从2010年开始,项目录取人员留学国别一经录取,不再更改。
Q:录取后,留学资格有效期限是多少?如果在规定期限内因某种原因未派出,可以延长留学资格有效期吗?
A: 项目留学资格有效期限为2年,即2011年申请人被录取后,留学资格保留至2013年12月31日,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再受理延期的要求。从我厅项目管理的角度,我们希望尽可能实现“当年选,当年派”。
Q:申报项目的时候是否必须拿到对方邀请函?
A: 从2011年开始,语言类候选人须提前对外联系并获得外方邀请函后方可申报,此类候选人如在4月20日申报截止日期前仍未获得外方邀请,必须附国外邀请单位有意向的证明材料,如电子邮件复印件等,否则不予受理。其他专业候选人如未获得邀请函也可申报,但为提高选派效益,鼓励申请人在申请项目的同时,着手联系国外留学单位,评审时将优先考虑已取得国外邀请函或有国外渠道的申请人。
Q:联合评审是指什么?
A: 联合评审指的是在我省初审的基础上,国家留学基金委专家与我厅组织的地方专家一起对初审入围教师进行评审。联合评审采用材料评审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确定最终录取人员。每位申请人面试时间约为10分钟。
Q:报名时间截止后发现网上报名没有成功,可否重新再报?
A: 不可以。请各位申请人务必确认网上报名成功,报名截止后将不再开通网报平台。没有网报信息,我们无法受理您的申请。
Q:网上提交申请后,还可以撤回修改吗?
A: 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如需更改信息,申请人随时可进行“提回申请表”操作,修改信息须在报名截止日期前重新提交。受理机构接收后,再修改信息需先请求受理机构“退回申请表”。进入录取程序后,申请人不能随意撤回申请表,否则将无法再次提交,无法被录取。
Q:我去年已申报过这个项目,没有被录取,今年网上报名是否可以继续使用去年的账号?
A: 不可以,您需要再注册一次,使用新的账号提交申请。
Q:网上报名“参加现工作时间”是指什么?
A: 是指到对应的“现工作单位”的时间。
Q:纸质申请表右下角的识别编号必须与网上材料的编号一致吗?
A: 是的。申请人完成网上申报并递交材料后会产生一个识别编号,每做一次修改,这个编号都会改变。申请人最后递交的纸质申请表的编号必须和网上最终提交时的编号一致。
Q:单位推荐意见如何填写?
A: 单位推荐意见表在申请人网上报名阶段不在报名系统中显示,申请人打印申请表时由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推荐意见应由申请人所在部门(院、系、所等)针对每位申请人填写。上级批准意见由所在单位负责选拔工作的主管部门在认真核对申请人所填信息后填写,应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同时将申请人所在部门(院、系、所等)填写的推荐意见输成word文档,发电子邮件至szk@zju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