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教办高科〔2011〕36号 各高等学校: 为做好2011年度全省高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经研究,我厅拟重新组建省高校教师(含图书资料,下同)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和相应学科评议组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各高校推荐的评审专家要求师德高尚、学风严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原则,办事公道,具有深厚专业理论基础和较高学术造诣。本次推荐的专家应为正式在职在编人员,于2008年底前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并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教学、科研项目。 二、推荐名额 1.高评委专家:本科院校限报4人(其中校级领导不超过2人),高职高专院校限报2人(其中校级领导不超过1人)。 2.学科评议组专家:名额不限。除高校教育管理研究、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图书资料3个专业外,其他专家必须按其所从事专业归属到具体一级学科。 三、组建高校优势特色学科专家库 为保证学科评议组评审结果的权威性,今年将继续设立相关高校具有鲜明特色并在省属高校学科建设中起引领和辐射作用的优势学科专家库。优势特色学科推荐名额: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可推荐5个一级学科,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可推荐3个一级学科。 四、专家管理 浙江省高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专家的遴选程序、评审原则及管理办法等参照《浙江省人事厅关于组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有关事项的通知》(浙人专〔2002〕148号)、《浙江省教育厅高校教学、科研、师资队伍建设类项目评审办法(暂行)》(浙教高科〔2008〕4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为保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请各校于每年8月底前将已退休、调离及须回避的专家名单报我厅高校科研师资处。 五、推荐材料要求 请各校于3月底前将以下材料报我厅高校科研师资处。 1.学科组推荐专家所需材料: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及下设学科评议组专家汇总表(见附件1),汇总成1份(纸质版、电子版)。 2.高评委推荐专家所需材料: (1)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高评委专家基本信息一览表(见附件2),汇总成1份(电子版)。 (2)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基本情况信息表(见附件3),每人1份(纸质版,贴照片,盖公章)。 联系人:周建慧、蒋燕霞,联系电话:0571-88008968、88008972,邮箱: zjh12359@126.com、jyx@zisu.edu.cn。 有关附件请到浙江省教育厅门户网站“教师队伍”栏目下载。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二○一一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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