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教电传〔2011〕297号 各高等学校: 根据省政府《全国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筹备工作总体方案》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筹备工作的通知》(浙教办体〔2011〕141号),为全面落实全国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以下简称全国大艺展)志愿服务工作要求,向参会宾客提供“文明、优质、高效、一流”的志愿服务,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省普通高校招募志愿者。现将志愿者招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募对象 招募对象为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在学在籍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二、招募志愿者类别和名额 志愿者类别分为筹(组)委会志愿者、礼仪志愿者、随团志愿者、通用志愿者。共计招募志愿者750名。其中,筹(组)委会志愿者40名、礼仪志愿者50名、随团志愿者450名、通用志愿者210名。 筹(组)委会志愿者和通用志愿者共250名将面向全省高校招募(杭外高校每校1-2名,在杭高校每校4-5名),礼仪志愿者将定向招募,随团志愿者由在杭高校根据对口接待省份参演团队规模确定人数(对口接待省份和随团志愿者名额数将于12月初另行通知)。 三、招募时间 招募工作从即日起至2011年12月15日止。 四、招募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自愿参加全国大艺展志愿服务,并接受筹(组)委会、学校的组织和管理; (二)确保能够参加全国大艺展前(2011年12月至2012年2月)的培训及相关活动,在全国大艺展期间(2012年2月上中旬)提供连续服务; (三)礼仪志愿者限女生,身高165cm以上,形象气质好; (四)随团志愿者具备较好沟通、协调、应变能力; (五)具有大型活动志愿服务经历的优先录用。 五、工作内容及服务时间 (一)筹(组)委会志愿者:协助筹(组)委会各部门做好资料的整理分发、会务通知等,由筹(组)委会各部门安排工作任务。服务时间:2012年12月至2012年2月。 (二)礼仪志愿者:参与贵宾下榻宾馆的迎送、引导、旅游咨询、开(闭)幕式会场礼仪服务等,由筹(组)委会接待部、开闭幕式运动部、志愿者工作部协调安排工作任务。服务时间:2012年2月5日至16日。 (三)随团志愿者:每个代表团团部和参演节目各配置1名志愿者,要求跟随团部和节目组全程服务,如交通、就餐引导,赛事提醒、旅游咨询等。由各高校接待工作组统一安排工作任务。服务时间:2012年2月5日至17日。 (四)通用志愿者:主要参与开闭幕式、青春大舞台巡演等服务工作,由筹(组)委会志愿者工作部统一安排工作任务。服务时间:2012年2月5日至16日。 (五)各类志愿者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由筹(组)委会愿者工作部统一调配,完成其他服务工作。 六、招募程序 (一)由各校落实相应部门根据文件要求在全校进行宣传动员,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根据招募条件对志愿者进行资格审查和面试,择优选拔。 (二)2011年12月15日前将本校志愿者汇总名单电子文档发送至全国大艺展筹(组)委会志愿者工作部电子邮箱:dyz81952159@126.com。 (三)经筹(组)委会志愿者工作部审核,在全国大艺展官方网站和各高校宣传栏公布具体名单。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全国大艺展志愿者工作的责任感。做好志愿服务工作是举办一届精彩纷呈、全国一流的全国大艺展的重要保障,也是各高校在全国大艺展中发挥作用、提升影响力的良好机遇。各高校要充分认识做好全国大艺展志愿者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志愿者工作作为青年学生锻炼能力、提升素质的有利契机和广阔平台,作为对学生进行社会实践和专业实习的重要途径和有效方式,为全国大艺展的成功举办提供高水平、有特色、全方位的一流志愿服务,向全国展示浙江大学生志愿者的精神风貌和浙江教育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二)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做好全国大艺展志愿者工作。各校要按照全国大艺展筹(组)委会志愿者工作总体部署,加强领导和组织机构建设,明确分管领导和牵头职能部门,成立志愿者工作组,安排专人负责,扎实做好志愿者的宣传动员、选拔、培训、调配、管理和使用等各项工作,努力选拔和建设一支文明、精干、专业的志愿者队伍。 (三)注重协调,全面完成志愿者服务工作。各校要强化团结协作意识,主动配合筹(组)委会各相关部门,建立齐抓共管、职责明晰、高效畅通的运行机制。要认真研究制定对接的学生志愿服务工作方案,结合各项目服务需求和高校实际情况,周密制定学生志愿服务实施计划,确保学生志愿服务工作顺利实施。 (四)督促检查,确保志愿者服务工作落到实处。省教育厅、全国大艺展筹(组)委会志愿者工作部将对高校落实全国大艺展志愿服务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成效显著的高校和个人给予通报表彰,并通过简报、网络、媒体宣传等形式,及时推广展演活动志愿服务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展示青年学生朝气蓬勃、健康向上和奋发进取的精神风貌。 八、联系方式 全国大艺展筹(组)委会志愿者工作部:姚腾,联系电话:0571―81952159,公共电子邮箱:dyz81952159@126.com。 请各高校志愿者工作组负责人确定后尽快加入全国大艺展志愿者工作QQ群182904810。 附件: 1.全国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志愿者管理办法 2.第三届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志愿者报名表 3.第三届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志愿者名单汇总表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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