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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82/2010-04449 文件编号: 浙教电传〔2010〕113号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10-06-28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高校校园文化品牌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6-28 浏览次数: 字体:[ ]

浙教电传〔2010〕113号

各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发〔2004〕16号文件精神,努力建设体现社会主义特点、时代特征和学校特色的校园文化,营造大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文化环境,经省委办公厅批准,决定今年继续开展全省高校校园文化品牌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以实施科学文化素质教育为基础,以建设优良的校风、教风、学风为核心,以优化校园文化环境为重点,建设体现社会主义特点、时代特征和学校特色的校园文化。
    二、申报范围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16号文件和省委13号文件精神,大力弘扬主旋律,积极构建和营造大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提炼和培育学校精神,切实加强校风、学风、教风建设,扎实推进人文素质和科学精神教育;精心组织开展校园文化活动,积极拓展校园文化建设的新载体、新方法等方面的校园文化项目和成果。
    三、评选标准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好中选优”的原则,真正评选出深受师生欢迎、体现高校校园文化特色的文化品牌及优秀成果。
    (一)主题鲜明,富有时代感。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引领,以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为目标。与时俱进,透示强烈的时代气息。
    (二)彰显个性,体现办学特色。坚持贴近校园、贴近学生、贴近生活,依托学科优势,结合师生特点,传承学校优良传统和历史积淀,展示学校独特的文化风貌。
    (三)参与面广,发挥辐射和示范作用。得到师生普遍认可,在校内有较大影响,师生参与面广。连续举办三年以上,可持续发展。具有较明显的示范作用,可借鉴和推广。
    四、奖项及评选程序
    本次活动将评选出浙江省高校校园文化品牌10项,同时排位前20名的将被推荐参加教育部组织的校园文化优秀成果评选。今后评选活动将每两年举办一次。
各高校可根据评选标准申报参加浙江省高校校园文化品牌评选活动。每所高校限报1项,分为本科院校、高职院校两类进行评审。具体程序如下:
    (一)学校申报,由我委宣教处进行初选,列出40项候选成果。
    (二)候选学校进行现场演示,组织专家、各校宣传部长进行投票。
    (三)根据投票结果,选出10项校园文化品牌和优秀成果。
    (四)文化品牌和优秀成果在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公示。
    五、材料报送要求
    各高校需提供3000-5000字的文字材料,内容包括目标与思路、实施方法与过程、工作成效及取得的经验,并可辅以适当的照片、电子影像资料(DV)、书籍等有关材料。请各校于7月30日前将文字材料一式10份报送至省委教育工委宣教处,电子版发送至jytxjc@126.com,逾期不受理。联系人:丁晓、高丽敏,电话:0571-88008952、88008953。地址:杭州市文晖路321号,邮编:310014。

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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