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语办〔2010〕7号 各设区市及义乌市语委、教育局: 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颁布10周年,展示我省广大中小学教师的风采,根据国家语委、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华经典诗文诵读活动的要求和全国第13届推广普通话宣传活动的部署,省语委、省教育厅决定举办第二届全省中小学教师普通话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1.省内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不含实习、临时兼职教师)。 2.大赛分设幼儿园组、小学组、中学组(含初中、普通高中、职业高中)。 二、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要以歌颂祖国、歌颂人民、歌颂改革开放伟大成就为主要内容,可以是中国古代、近代、现当代优秀文学作品,诗歌、散文体裁不限。 2.个人朗诵或集体朗诵形式均可。个人朗诵节目时间不超过5分钟,集体朗诵节目时间不超过8分钟,人数(包括伴舞)一般不超过20人。 3.可以适当配以音乐、舞蹈,以增强艺术效果。 三、选送要求 1.各市组织初赛,根据初赛结果按分配的名额参加全省复赛(需考虑组别平衡)。省属学校每校可推荐1个节目参加复赛。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2.推荐参加复赛的作品请以DVD格式刻成光盘,并附上朗诵内容的文字稿,填好参赛节目登记表,于8月15日前报送省语委办公室(地址:杭州市文晖路321号,邮编:310014,联系电话:0571-88008958, 88008959,传真:0571-88008871,电子信箱:zjsywb@126.com)。 四、评奖办法 1.比赛按三个组分设一、二、三等奖。另设组织奖若干,对组织动员工作出色的单位予以表彰。 2.组委会将在9月上旬把参赛作品上传至浙江教育在线(www.zjjyzx.com)进行网络评选,评选时间为2周。综合网络评选和专家评审结果,评出参加全省决赛的节目。 3.决赛将于今年10月份在宁波现场举行,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五、活动组织 1.本次活动由省语委、省教育厅主办,宁波市教育局承办,大赛不收取报名费、参赛费。 2.成立第二届浙江省中小学教师普通话大赛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电话:0571-88008958(陈飞,省语委办),0574-87183387(杨文彪,宁波教育局)。 1、第二届浙江省中小学教师普通话大赛节目推荐名额分配表 2、第二届浙江省中小学教师普通话大赛组委会名单 3、第二届浙江省中小学教师普通话大赛参评节目登记表 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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