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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82/2010-03842 文件编号: 浙语办〔2010〕7号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10-05-24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第二届浙江省中小学教师普通话大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5-24 浏览次数: 字体:[ ]

浙语办〔2010〕7号

各设区市及义乌市语委、教育局:
    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颁布10周年,展示我省广大中小学教师的风采,根据国家语委、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华经典诗文诵读活动的要求和全国第13届推广普通话宣传活动的部署,省语委、省教育厅决定举办第二届全省中小学教师普通话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1.省内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不含实习、临时兼职教师)。
    2.大赛分设幼儿园组、小学组、中学组(含初中、普通高中、职业高中)。
    二、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要以歌颂祖国、歌颂人民、歌颂改革开放伟大成就为主要内容,可以是中国古代、近代、现当代优秀文学作品,诗歌、散文体裁不限。
    2.个人朗诵或集体朗诵形式均可。个人朗诵节目时间不超过5分钟,集体朗诵节目时间不超过8分钟,人数(包括伴舞)一般不超过20人。
    3.可以适当配以音乐、舞蹈,以增强艺术效果。
    三、选送要求
    1.各市组织初赛,根据初赛结果按分配的名额参加全省复赛(需考虑组别平衡)。省属学校每校可推荐1个节目参加复赛。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2.推荐参加复赛的作品请以DVD格式刻成光盘,并附上朗诵内容的文字稿,填好参赛节目登记表,于8月15日前报送省语委办公室(地址:杭州市文晖路321号,邮编:310014,联系电话:0571-88008958, 88008959,传真:0571-88008871,电子信箱:zjsywb@126.com)。
    四、评奖办法
    1.比赛按三个组分设一、二、三等奖。另设组织奖若干,对组织动员工作出色的单位予以表彰。
    2.组委会将在9月上旬把参赛作品上传至浙江教育在线(www.zjjyzx.com)进行网络评选,评选时间为2周。综合网络评选和专家评审结果,评出参加全省决赛的节目。
    3.决赛将于今年10月份在宁波现场举行,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五、活动组织
    1.本次活动由省语委、省教育厅主办,宁波市教育局承办,大赛不收取报名费、参赛费。
    2.成立第二届浙江省中小学教师普通话大赛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电话:0571-88008958(陈飞,省语委办),0574-87183387(杨文彪,宁波教育局)。

1、第二届浙江省中小学教师普通话大赛节目推荐名额分配表
2、第二届浙江省中小学教师普通话大赛组委会名单
3、第二届浙江省中小学教师普通话大赛参评节目登记表                       

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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