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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82/2010-02169 文件编号: 浙教办师〔2010〕56号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10-04-12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领雁工程”讲师团及“百人千场”名师送教下乡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4-12 浏览次数: 字体:[ ]

浙教办师〔2010〕56号

各设区市、县(市、区)教育局,省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
    为配合省农村中小学教师“领雁工程”的组织实施,加强农村特别是欠发达地区农村的支教工作,逐步形成优质教师资源全省共享机制,经研究,决定于2010年对苍南县等31个县(市、区)组织开展320场“领雁工程”讲师团及“百人千场”名师送教下乡活动。现将送教活动计划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送教活动组织
    “领雁工程”讲师团及“百人千场”名师送教下乡活动是我省支持农村教育的重要措施,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送教下乡活动由省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具体由省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浙江师范大学成人教育学院、杭州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等承担相应送教任务。送教院校要根据受教地的实际需求,落实送教专家名师,制定送教活动方案,并负责做好“领雁工程”讲师团及“百人千场”送教活动的统筹协调工作。有关市、县(市、区)教育局与教师进修学校负责落实受教学校和师生,提出送教内容和要求,主动与送教学校和专家取得联系,做好送教活动的各项组织服务工作。有关高校、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从支援农村教育、促进教育科学和谐发展的大局出发,努力克服困难,积极支持本校、本地区专家名师参加“领雁工程”讲师团及“百人千场”送教下乡活动,并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
    二、送教活动原则及范围
    “领雁工程”讲师团及“百人千场”名师送教下乡活动坚持自下而上、上下结合、按需送教、讲究实效的原则,同一县(市、区)每年至多送教一次。“领雁工程”讲师团的主要任务是结合《浙江省农村中小学教师“领雁工程”骨干培训指导方案》的要求,充分发挥讲师团成员的专业特长,帮助、支持和指导市县开展“领雁工程”骨干教师培训,为高质量地实施好农村中小学教师“领雁工程”,提供高水平、多形式的师资培训服务。“领雁工程”讲师团送教活动送教服务地区不限,先由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培训机构结合当地“领雁工程”骨干教师培训的实际需求,对送教科目、内容、时间、形式等提出具体要求,省教育厅根据各地实际需求和可能,结合讲师团成员的特点和专长(讲师团成员擅长领域和讲座专题一览表公布在浙江省教育厅门户网站“文件导读/师范教育”栏目),制定送教计划,落实送教人员。“百人千场”名师送教下乡活动送教服务地区向我省欠发达地区和海岛地区倾斜,主要面向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校及其师生,高中段学校主要以“强校支援弱校”的形式开展支教活动。
    三、送教活动形式
    送教活动力求贴近农村教育实际、贴近农村师生,生动活泼、注重实效。应结合当地需求,针对送教内容,采取专家报告、名师讲学、教学观摩、说课评课、专家咨询、交流互动等多种形式,切实提高送教质量。鼓励参与送教活动的专家名师与各地培训机构及农村中小学校建立长期联系,或通过师徒结对、校校结对等形式为农村学校提供长期指导和服务。
    四、其他事项
    专家名师赴各受教地区开展“领雁工程”讲师团及“百人千场”送教下乡活动的讲课费、交通费、住宿费等,由省教育厅专项经费资助解决。
    联系人:省教育厅师范处岑超超,电话:0571-88008927,E-mail:jytsfc2008@163.com;省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姚安娣(“领雁工程”讲师团),电话:0571―88218092,E-mail:yad@zjei.net;魏建刚(“百人千场”),电话:0571-88218094,E-mail:wjgang@163.com

附件:
    1.浙江省教育厅2010年“领雁工程”讲师团送教下乡活动送教计划和日程安排
    2.浙江省教育厅2010年“百人千场”名师送教下乡活动送教计划和日程安排

二○一○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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