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教电传〔2010〕24号 各设区市及有关县(市、区)教育局、有关高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征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学研究成果的通知》(教基二厅〔2010〕2号)精神,为做好我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学研究成果征集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研究成果的内容与形式 1.成果内容 教学研究成果是指围绕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点难点问题,系统地开展实践探索所形成的课程开发成果及教学改革实验成果。具体包括课程开发与实施、教学改革、德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考试评价改革、教学研究机制创新、基于新课程的教师教育、课程教学管理、教学资源开发共享等方面(详见附件1《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学研究成果选题指南》)。 2.成果形式 教学研究成果包括论文、教学案例、课件、软件等。论文具体包括背景与意义、研究与实践过程、成果的主要内容、实践成效等部分。教学案例、课件、软件等要辅以简要的文字报告。 二、教学研究成果的基本要求 教学研究成果要坚持素质教育方向,充分体现课程改革的理念,遵循教育教学规律;要结合本地、本校实际,总结提炼课程教学改革的实践经验,突出对课程教学改革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全面客观地反映研究与实践的过程和结果。教学研究成果要经过两年以上的实践检验。行文格式规范,文字与图表清晰。每项研究成果署名作者不超过6人,字数不超过5000字。 三、教学研究成果征集的对象与要求 1.本次教学研究成果征集活动面向从事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研究与实践工作的单位、团队和个人(中小学、高等学校和教师进修学校的教师和教研、科研、行政管理人员等)。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据教学研究成果的内容、形式和基本要求,先行开展本市教学研究成果的评选工作,确保教学研究成果的质量和水平。 2.本次活动征集的成果是2001年至2009年期间所取得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学研究成果。报送教学研究成果时,请各市按推荐顺序填写《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学研究成果报送汇总表》(见附件2)。 3.报送的每一项研究成果均须认真填写如下材料: (1)《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学研究成果申报表》(见附件3)、《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学研究成果总结》(见附件4),一式3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学研究成果申报表》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学研究成果总结》需分开装订。 (2)成果材料要全面反映教学研究成果的背景与意义、研究与实践过程、成果主要内容、实践效果与特色创新等内容,字数不超过5000字。如有出版物、实物、光盘等可作为附件。成果形式是教学案例、课件、软件的,也需填写《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学研究成果总结》。 申报材料要计算机录入(小四号字体),不得剪贴。需签字、盖章的,打印或复印无效。同时,使用A4纸打印,双面印刷,竖装。 四、教学研究成果报送 1.成果报送名额分配:杭州、宁波、温州、台州、金华各5项,嘉兴、湖州、绍兴、衢州、丽水、舟山各4项,国家级课程改革试验区的义乌市、余杭区、北仑区各1项,省直属单位及有关高校各不超过2项。 2.请各市(单位)指定具体部门和专人负责成果报送工作,并填写《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学研究成果报送单位回执》(见附件5),于2月9日前寄出,同时发送电子稿至电子信箱jyszf@zjedu.org。 3.各市(单位)统一报送所有成果材料时,请将每项成果材料独立装袋,在纸袋正面贴上所附材料明细表。同时,把所有材料的电子版以光盘形式报送(印刷品和实物除外)。报送时间为3月1日至3月10日(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逾期均不受理。所有报送的成果材料均不退还,请自行留底。 所有材料寄至杭州市文二路328号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张丰同志(310012)。 五、其他。我厅将成立征集工作领导小组,由厅领导和基教处、教研室有关人员担任。3月中下旬召开专家评议会,从各地成果中优选出30项报送教育部。 联系人: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陈熙熙 电话:0571-88008826 联系人:省教育厅教研室 张 丰 电话:0571-56870086 附件: 1.关于征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学研究成果选题指南 2.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学研究成果报送汇总表 3.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学研究成果申报表 4.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学研究成果总结 5.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学研究成果报送单位回执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二○一○年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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