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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82/2010-05725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10-12-29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表彰“五五”普法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12-29 浏览次数: 字体:[ ]

浙教法〔2010〕183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五五”普法期间,全省教育系统按照《浙江省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式,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教,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并涌现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激励先进,进一步推动全省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在各地各高校推荐的基础上,经省“五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评议,现决定对杭州市教育局等24个先进集体、浙江工业大学等55所先进学校、徐元等55名先进个人给予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珍视荣誉,再接再厉,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做出更大成绩。希望各地各高校以先进为榜样,抓紧做好“六五”普法工作规划,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不断推动全省教育事业科学和谐发展。

附件:浙江省教育系统“五五”普法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
   

浙江省教育厅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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