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教电传〔2009〕169号 各高等学校,各设区市及义乌市教育局,人民银行浙江省内各市中心支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 为更好地宣传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及相关知识,强化在校大学生诚信教育,培养大学生诚信意识,进一步推进我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和征信知识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贷款助学,信用树人”。 二、活动时间 2009年9月份。 三、活动内容 (一)各高校要抓住新生入学、新学期开学等有利时机,创新宣传手段,改进宣传方式,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1.充分利用高校网站、广播、食堂视频等媒体资源介绍和播放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诚信教育和征信知识的视频和广播剧。相关素材请从浙江省大学生网上就业市场学生资助栏目下载(网址:http://www.ejobmart.cn)。 2.在学生生活区、学校主要通道悬挂两条以上宣传横幅(横幅口号见附件),在学生食堂、寝室楼道张贴国家助学贷款业务介绍、办理流程等。 3.在老生中培养一批国家资助政策和征信知识宣讲员,为新生讲解国家资助政策及相关金融知识。 (二)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人民银行浙江省内各市中心支行通过当地媒体(广播、报刊或电视)大力宣传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在当地人口比较集中的地方悬挂宣传横幅;联合各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举办现场咨询活动,指派专人现场解答助学贷款和征信知识有关的问题,发放国家助学贷款、征信知识的宣传资料。现场咨询活动可以在高校内举办,也可以在高校集中的其他公共场所举办,提高宣传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各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要积极配合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和征信知识宣传月活动,积极参与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征信知识讲座、政策咨询会等活动;要开通并向合作高校公布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咨询热线,接受学生咨询,积极为学生申请贷款提供便利。 (四)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在宣传活动月内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文艺演出、演讲比赛、座谈会、知识讲座、知识竞赛和征文等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宣传活动,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精心组织,确保活动取得良好成效。 (二)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并于10月20日前及时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及图片资料。各高校、教育行政部门请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人:郏强、陈先念;联系电话:0571-88008845、88008844;电子邮箱:zjxd@zjedu.org。人民银行浙江省内各市中心支行请通过OA电子邮件系统发送至“董沿/货币信贷管理处/杭州/PBC”、“芦华征/征信管理处/杭州/PBC”邮箱,联系人:董沿、芦华征;联系电话:0571-87686537、87686395。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办公室 二○○九年九月一日
附件 浙江省国家助学贷款和征信知识宣传月活动标语(口号) (供参考) 1. 贷款助学 信用树人 2. 助学贷款 助您成功 3. 积极推进国家助学贷款持续、健康发展 4. 诚实申请贷款 合理使用贷款 按时归还贷款 5. 珍爱信用记录 享受幸福人生 6. 借贷发展自己 还贷收获诚信 7. 加强银校合作 规范助学贷款 8. 以德修身 明礼诚信 诚实为本 信誉为重 9. 塑造诚信大学生 构建诚信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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