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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82/2009-06298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09-09-23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浙江大学城市学院等独立学院优秀学生转入相应本科高校本部学习的批复
发布日期:2009-09-23 浏览次数: 字体:[ ]

浙教高教〔2009〕143号

各有关本科高校:
    根据我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并加强独立学院管理的通知》(浙教计〔2004〕138号)和《关于选拔独立学院优秀二年级学生到校本部学习工作的补充通知》(浙教办高教〔2006〕59号)精神,经审核,同意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杨晓晨等599名学生转入相应本科高校本部学习(名单见附件)。请你们按学籍管理规定办理转学手续。
    鉴于师范类专业招生和就业的特殊性,我省独立学院不招收师范类学生,凡转入校本部学习的独立学院优秀二年级学生一般不安排在师范类专业;如校本部没有相应非师范类专业,独立学院转入该师范类专业的学生不享受师范类学生待遇。请相关学校将有关政策事先告知学生,深入做好工作。

附件:2009年浙江省独立学院转本部学习学生名单


二○○九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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