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教基〔2009〕135号 各设区市及义乌市教育局、党委宣传部、文明办、团委: 现将《教育部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共青团中央关于组织开展2009年“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的通知》(教基一函〔2009〕7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突出主题抓好民族精神月活动 今年9月份是国家确定的第六个“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本次教育活动的主题是“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小学要高度重视,紧扣主题,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认真组织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教育、改革开放教育和民族团结教育。通过学习、考察和体验等各种形式,让全省广大青少年学生进一步“了解新中国建立历程”、“感受祖国变化”,激发他们的爱国热情,增强他们的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引导学生树立“我为祖国服务”的崇高理想。 二、周密计划,精心组织好系列教育活动 各有关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及时部署,共同组织和开展好各项活动。一要结合秋季新学期“开学典礼”或“开学第一课”正式启动“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二要将“我爱我的祖国”读书教育活动与“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结合起来,开展形式多样的读书、征文、知识竞赛等教育活动。按照《关于组织中小学生开展“我爱我的祖国”演讲比赛的通知》(浙教办秘〔2009〕98号)要求,鼓励和引导中小学生认真研读省编《我爱我的祖国》(小学版、中学版)读本,并在9月份组织好学校层面的演讲比赛。三要精心组织“祖国颂”全省青少年中华经典美文诵读活动,各地要广泛开展、逐级选拔、积极参与。今年9月,省教育厅将在义乌市举办推普周开幕式暨“祖国颂”浙江省青少年中华经典美文诵读会。四要开展“寻访新变化”、“畅想新生活”活动,培养中小学生对党和社会主义祖国的朴素感情。少先队员要在各个时期的老少先队员的帮助下,通过访谈、讨论、观察、调查、摄影、收集实物等各种途径,寻找祖国和少先队60年来特别是近年来的新变化,认识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我国取得的巨大成就,结合争“民族精神章”,组织开展生动有效的少先队主题活动。五要组织和指导中小学生积极参与活动成果展示活动。中国校外教育网(www.xwjy.org)于近日正式开通了“我爱我的祖国――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活动专区,开展“家乡建国英烈故事”、“祖国家乡新变化”、“社会实践活动体会”的作品收集、展示和评比活动,学生主要通过网络平台在线提交作品,无法在线参与的可将作品邮寄至中国校外教育网参加展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黄寺大街23号北广大厦1018室,邮编:100120),活动将根据各市、县(市、区)、学校所参与活动的学生数量比例、参评作品质量和数量、网络活动中所获得的鲜花数量等各类统计数据评定最佳组织奖、最佳参与奖(班级或校外活动场所)、优秀作品奖(学生)。同时,各中小学要引导启发学生以童谣、儿童画、书法、诗歌、作文等形式,抒发心中的梦想,描绘未来的美好生活,展望祖国发展的光明前景,立志为此努力学习。 三、整合资源,形成主题教育活动工作合力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因地制宜,根据中小学生特点积极做好工作。宣传部、文明办要组织新闻媒体宣传报道活动情况,依托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春泥计划”等载体为活动提供支持。工作中要善于发现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先进经验并形成长效机制。各市教育局要及时全面地总结本地活动开展情况,于10月10日前将活动总结和活动成果一并报省教育厅基教处。省教育厅将汇总各地的工作情况并报教育部中小学思想道德教育办公室。 附件:教育部 中央宣传部 中央文明办 共青团中央关于组织开展2009年“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 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 浙江省文明办 共青团浙江省委 二○○九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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