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 基础教育
索引号: 002482082/2009-02913 文件编号: 浙教电传〔2009〕41号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09-03-09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召开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会议暨中小学师生应急避险演练现场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3-09 浏览次数: 字体:[ ]

浙教电传〔2009〕41号

各市及有关县(市、区)教育局,有关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浙江省中小学校学生人身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办法》和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经研究,决定召开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会议暨中小学学生应急避险疏散演练现场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会议于2009年3月17-18日召开,17日下午报到,18日上午8:00时开会,18日下午离会。会议地点:海宁市龙祥大酒店(海宁市西山路610号,电话:0573-87282828)。
    二、会议内容
    1.现场观摩海宁市南苑小学应急避险疏散演练;
    2.总结交流2008年度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表彰先进;
    3.部署2009年度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签订2009年度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管理目标责任书。
    三、与会人员
    各设区市教育局分管安全工作的局长、负责安全工作的处室负责人;各设区市教育局推荐一个县(市、区)教育局领导参加会议;杭州外国语学校和浙师大附中校长、负责安全工作部门负责人。
    四、其他事宜
    1.为做好工作交流,请各设区市教育局重点围绕2008年如何防范群死群伤等重大安全事故及2009年主要工作思路进行口头交流,同时提供会议书面交流材料。材料要求:2008年安全工作要突出重点,简明扼要,既讲成绩、也讲问题;2009年工作要有目标、思路和措施;文字控制有3000字以内。
    2.请各设区市确定一个应急避险疏散演练工作做得较好的县(市、区)教育局或学校作为书面典型交流。
请各设区市教育局将以上两份书面材料和会议回执于3月12日前以电子文本形式报我厅基教处(E-mail:lib@zjedu.org)和海宁市教育局(E-mail:zcjk1503@sina.com)。
    联系人: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李斌,电话(传真):0571-88008823。海宁市教育局教育科夏忠杰,电话: 0573-87223239,传真:0573-87238757,手机:13819380931。 

附件:2009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会议暨中小学师生应急避险演练现场会回执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二○○九年三月六日

分享到:
【打印本页】【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