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 高教科研
索引号: 002482082/2009-06175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09-03-30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2007年硕士学位论文抽检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3-30 浏览次数: 字体:[ ]

浙学位办〔2009〕5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保障研究生培养质量、提高我省研究生教育整体水平,在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的重视和支持下,我办对2007年毕业硕士学位论文进行了抽检,并对抽检结果进行统计分析,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检范围
    本次抽检根据“点面结合”原则,重点抽检新增学位授权学科和培养量较大的学科,主要集中在经济学、文学、理学、工学、医学5个门类,共计348篇,约占年度授予硕士学位总数的5.45%。其中浙江大学共随机抽检105篇,约占本单位的2.70%;其它单位共随机抽检243篇,约占其它单位年度授予硕士学位总数的9.74%。
    二、抽检方式
    本次论文抽检采用“双盲”抽检制。以随机方式确定抽检论文、按“双盲”要求装订、组织人员检查合格后,全部送相关专家(以二级学科分类)进行评议,每篇论文由三位专家评议,并按指标体系打分,评议最终成绩取三位专家的平均分。
    三、评审结果
    抽检的348篇硕士学位论文,平均得分为82.18分,优秀率为38.51%(85分以上),优良率为47.99%(75〜85分)。抽检成绩为90分及以上的学位论文共22篇(浙江大学9篇,浙江师范大学5篇,浙江中医药大学3篇,浙江理工大学2篇,温州医学院1篇,杭州电子科技大学1篇,温州大学1篇)。无不及格论文。
    论文抽检是反映研究生培养单位教学质量的重要指标,也是我省研究生教育质量监督和评价体系的重要环节,抽检结果将作为评估学位点、评价重点学科、新增学位点审核以及研究生培养质量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请各培养单位认真对待抽检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其暂行实施办法、本单位学位授予细则的规定,结合客观实际,制定规范的针对抽检评议结果的处理办法,依法、依程序做出相应处理。同时,要继续完善毕业论文的评价与评估机制,把好研究生教育和培养质量关,加强本单位研究生培养和论文质量的前期监控,从源头上保障学位论文质量,促进我省研究生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附件:
    1.浙江省2007年抽检硕士论文成绩汇总统计
    2.浙江省2007年抽检硕士论文成绩汇总表

二○○九年三月十三日

分享到:
【打印本页】【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