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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82/2009-04712 文件编号: 浙教函〔2009〕21号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09-03-20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同意丽水学院承办2009年浙江省第二届大学生田径锦标赛的函
发布日期:2009-03-20 浏览次数: 字体:[ ]

浙教函〔2009〕21号

丽水学院:
    你院关于承办2009年浙江省第二届大学生田径锦标赛的请示悉。经研究,同意由你校承办今年下半年举行的浙江省第二届大学生田径锦标赛。
    浙江省大学生田径锦标赛是列入省教育厅、省体育局体育竞赛计划的重要体育赛事,每2-3年举行一届,随着大学生田径比赛规模、质量的不断提高,对承办大学生田径锦标赛的质量必将提出更高要求。请你们在丽水市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总结和学习已承办学校的成功经验,依靠有关部门的指导,争取社会各方的支持,充分做好竞赛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将拟定的承办计划(组织机构、活动宣传方案、活动组织实施方案、后勤保障方案和活动安全预案等)的详细计划文本于2009年6底前报我厅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我们还将商请浙江省大学生体育协会全力配合你们,共同办好本次比赛。


二○○九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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