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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82/2009-04437 文件编号: 浙教工委办〔2009〕1号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09-02-20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办公室 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关于做好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2-20 来源:省教育厅 浏览次数: 字体:[ ]

浙教工委办〔2009〕1号

各高等学校党委:
    为切实加强我省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人才队伍建设,贯彻落实全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暨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浙教工委〔2009〕1号)的要求,省委宣传部、省委教育工委将开展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青年人才库建设、聘请浙江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哲学社会科学教师中吸收浙江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会会员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青年人才库人选的推荐工作
    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青年人才主要是指具有一定学术造诣和影响力,业务水平高,思想作风正,从事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教学的青年学者。入选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青年人才库的人员,将被列入“四个一批”人才工程和我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的培养对象。在省级课题立项方面予以优先考虑,吸收参加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理论支撑研究;参加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班、高校思政理论课骨干教师研修班、“四个一批”人才研修班等活动;参加省里组织的各类理论学术研究交流活动等。
    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青年人才库入选条件为:45周岁以下,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造诣,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方面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
    入库人才由各高校党委推荐,省委宣传部和省委教育工委组织专家审核。人才库每三年更新一次。
    请各高校党委认真做好人选的推荐工作,填写《浙江省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青年人才库人选推荐表》(见附件1),于3月10日前寄送省委教育工委宣教处。
    二、关于浙江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的推荐工作
    浙江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根据不同学科和研究课题的需要,从高校中聘请30名特约研究员。研究中心将采取委托课题的形式,按特约研究员的专长与研究方向指定承担研究中心课题、省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工程重点课题、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理论支撑课题等。
    特约研究员入选条件:55周岁以下,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在马克思主义理论或哲学社会科学领域有较高的学术造诣,作为第一负责人主持过省级以上相关学科研究课题,取得过省内领先、在全国有一定影响的研究成果。
    特约研究员的聘任采取各高校党委推荐、省委宣传部和省委教育工委组织专家审核筛选、研究中心聘任的程序。各高校的推荐名额为:本科院校每校2人(浙江大学4人),高职高专院校每校1人。
    请各高校党委认真做好推荐工作,填写《浙江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推荐表》(见附件2),于3月10日前寄送省委教育工委宣教处。
    三、关于吸收浙江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会会员
    浙江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会(浙江省邓小平理论研究会)更名换届工作将于今年上半年进行,同时开展吸收会员工作。要求入会会员自觉遵守研究会章程,积极参与研究会组织的培训考察、蹲点调研、课题研究、交流研讨等活动。研究会将为会员提供各类理论学习和理论动态资料。会员以自愿报名为主。
    各高校党委要将浙江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会更名换届和吸收会员的信息告知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请申请参加研究会的教师填写《浙江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会会员申请表》(见附件3),于3月10日前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报送省委教育工委宣教处。电子邮件:sjytxjc@126.com
    未尽事宜,请与省委教育工委宣教处联系。联系人:吕明再,联系电话、传真:88008956。

附件:
    1.《浙江省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青年人才库人选推荐表》
    2.《浙江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推荐表》
    3.《浙江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会会员申请表》


二OO九年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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