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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82/2009-06443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09-02-17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失效]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文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2-17 浏览次数: 字体:[ ]

浙教高教〔2009〕23号

各高职高专院校、有关本科高校:
    为切实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精神,促进高等职业院校加强内涵建设,深化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逐步形成以学校为核心、教育行政部门为引导、社会参与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促进我国高等职业教育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教育部研究制订了《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启动新一轮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
    我厅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专门成立课题组,多方征求意见,研究制定了浙江省有关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的实施方案。现将经教育部批准同意的《浙江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实施细则(试行)》、《浙江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规划(试行)》、《浙江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操作规程(试行)》等有关文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高等职业院校要结合《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的基本要求,做好新一轮人才培养工作评估规划,积极开展迎评促建工作,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本科院校中举办的高等职业教育可参照此实施方案进行建设。

附件:
    1、浙江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实施细则(试行)
    2、浙江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规划(试行)
    3、浙江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操作规程(试行)

二○○九年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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