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教办高教〔2009〕9号 各高等学校: 为加快推进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培养和选拔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急需的高技能人才,根据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实施“十一五”期间全面提升高等教育办学质量和水平行动计划的通知》,结合教育部高教司《关于2009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比赛预报名的通知》,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省高校举办2009年大学生职业技能大赛。根据工作安排,上半年将举行机电设备等4类比赛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选拔赛,下半年比赛项目和相关要求另行通知。现将上半年比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项目 竞赛设机电设备、机械设计与制造、通信、电子信息等4类4个竞赛项目,具体内容分别是数控机床装配、调试与维修,产品造型设计及快速成型,3G基站建设维护及数据网组建,电子产品设计及制作。 二、比赛时间 本次大赛将于2009年4月上旬进行,各分项目的具体比赛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等另行通知。 三、参赛对象 在浙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均可参赛。 四、比赛内容 比赛内容与国家有关项目的技术文件衔接,具体以我厅公布的技术文件为准。各赛项的技术文件将于2月28日前在省教育厅门户网站www.zjedu.gov.cn和省大学生科技竞赛网站上公布。 五、比赛组织 大赛由省教育厅主办, 其中数控机床装配、调试与维修,产品造型设计及快速成型由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承办,3G基站建设维护及数据网组建由浙江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承办,电子产品设计及制作由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承办。大赛成立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和技术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大赛日常工作, 技术工作委员会负责大赛技术工作。 各校以学校为单位组队参加,每队限报3-5人,每个赛项各校限报1-2队(具体见技术文件),每队可报1-2名指导教师。请各校于2009年3月10日前将《参赛选手报名表》(见附件2)报各承办学校(见附件3)。 鼓励校企合作,吸引企业参与大赛。 六、表彰奖励 (一)比赛只设团体奖,由省教育厅颁发获奖证书。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分别为参赛队数5%、15%、25%。 (二)对组织工作突出的学校将颁发优秀组织奖。 (三)根据比赛成绩确定代表我省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竞赛的队伍(名额根据教育部的分配)。 附件: 1.2009年浙江省高等学校学生职业技能大赛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选拔赛组委会成员名单 2.2009年浙江省高等学校学生职业技能大赛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选拔赛参赛选手报名表 3. 2009年浙江省高等学校学生职业技能大赛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选拔赛承办学校及联系人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二○○九年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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