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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82/2009-03466 文件编号: 浙教法〔2009〕210号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09-12-25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下放和调整部分教育管理权限及工作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12-25 浏览次数: 字体:[ ]

浙教法〔2009〕210号

各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按照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提出的整改要求,现决定在今年上半年下放高校部分教学项目评审权、教师副高级职称评审权的基础上,进一步下放和调整9项教育管理权限及工作事项。
    下放和调整教育管理权限及工作事项是一项政策性、操作性很强的工作。望各高校规范程序,加强管理,确保下放和调整教育管理权限及工作事项的顺利开展。在落实过程中如遇到新情况和新问题,请及时向我厅反馈。

附件:进一步下放和调整部分教育管理权限及工作事项一览表


浙江省教育厅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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