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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82/2009-05515 文件编号: 浙教办职成〔2009〕159号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09-11-30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3+2”五年制职业教育新生录取名册备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11-30 浏览次数: 字体:[ ]

浙教办职成〔2009〕159号

各有关高等职业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3+2”五年制职业教育招生录取工作,确保后2年高职转入工作顺利进行,现就做好“3+2”五年制职业教育新生录取名册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高等职业学校要严格执行当年浙江省“3+2”五年制职业教育分校分专业招生生源计划,认真审核所合作的中等职业学校新生录取名单,不得突破计划招生。
    二、“3+2”五年制职业教育新生录取名册是后2年转入高等职业学校的重要依据,一旦确定,不得随意更改。凡未在册的学生,转入时一律不予录取。
    三、请各高等职业学校每年秋季汇总所合作的中等职业学校“3+2”五年制职业教育新生录取名册(纸质材料一份,加盖中等职业学校及其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职业学校公章),于当年12月5日前报送我厅职成教处备案。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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