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教电传〔2008〕151号 各市及义乌市教育局: 为深入了解我省普通高中实施新课程的基本情况,总结各地各校所取得的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对策,确保我省高中新课程和2009年新课程高考方案的顺利实施,经研究,拟在全省组织开展普通高中新课改实施情况巡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巡查任务 1. 了解高中新课程教学活动组织、学分认定、综合素质测评等方面情况; 2. 了解高中新增课程建设、选修课程的开设和学生走班情况; 3. 了解学校把握新课程高考方案精神,学生高考选类及学校教学组织安排情况; 4. 征求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对高中学生电子学籍管理系统软件建设的修改建议和意见。 二、巡查人员 由省课改办、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省市教研室、省高中新课改实验工作专业指导委员会、30所省普通高中课改样本学校等单位选派人员组成。各市教育局分管局长担任各巡查小组组长,省高中新课改实验工作专业指导委员会专家担任各巡查小组副组长,省教育厅基教处、教研室有关人员为各巡查小组联络员(具体名单见附件)。 三、巡查安排 巡查时间为9月22日―26日,22日上午各巡查小组成员分赴各地报到,22日下午-25日上午3天时间分别开展巡查,26日召开巡查工作总结会议。具体安排如下: 1. 采取蹲点巡查形式。11个市各确定1个县(市、区)作为接受普通高中新课改实施情况巡查的单位,各巡查小组须了解该县(市、区)每一所普通高中学校实施新课改情况,并至少实地考察3所学校。 2. 实行交叉巡回巡查。每个市派出2名巡查人员与省教育厅、省课改办、省教研室、省高中新课改实验工作专业指导委员会等人员一起到有关市进行巡查。 3. 巡查工作主要包括: (1)听取县(市、区)教育局和普通高中学校负责人的汇报。 (2)实地考察学校工作:①与学科教研组长、教务处、教科室负责人交流;②分别与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各10人座谈;③查看学校有关资料、课表、学校场地设备等;④填写调查表;⑤听课。 (3)向当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反馈巡查结果。 4. 各巡查小组组长根据实际巡查工作需要,对巡查时间及安排作调整。指定1名执笔人,撰写小组巡查情况报告。 5. 巡查结束后,各市分管局长、基教处长、教研室主任、巡查小组副组长集中召开巡查工作小结会议,交流经验,探讨问题,研究对策。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其它事项 1. 巡查预备会议。时间:9月17日上午10:00开始,会期半天。地点:省教育厅18楼1805会议室。请各市派1名巡查人员参会,各组联络员同时参加会议。 2. 9月26日小结会议结束后,请各组上交分组巡查报告和收集的有关材料。 3. 联系人:陈熙熙、葛炳芳,联系电话:0571-88008826、13757190901,56870069,传真:0571-88008829。 附件: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情况巡查人员分组安排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二○○八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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