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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82/2008-02079 文件编号: 浙教办师〔2008〕124号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08-08-15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08年中小学班主任国家级专项培训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08-15 浏览次数: 字体:[ ]

浙教办师〔2008〕124号

有关市、县(市、区)教育局:
    教育部办公厅拟于今年9月至11月间组织实施“2008年中小学班主任国家级专项培训”,计划在全国范围内选择100个项目县(市、区)的1万名中小学班主任参加远程培训。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08年中小学班主任国家级专项培训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研究执行。
    一、经研究,我省确定宁波象山县、温州平阳县、湖州安吉县、金华武义县4个县作为项目县。
    二、请每个项目县按《通知》要求,择优选择1名优秀班主任,于9月中旬集中参加“百名中小学骨干班主任国家级研修班”,培训结束后担任当地远程培训的辅导教师工作。
    三、请每个项目县推荐小学与初中班主任各50名分别组班,参加当地10月上旬至11月下旬的“万名中小学班主任国家级远程培训”,并配合做好组织实施工作,落实好相应的班级管理员及学员导师等人选。
    四、每个项目县要按《通知》要求,为学员提供宽带上网学习、集中研讨、与专家进行视频交流互动、学习辅导等条件。
    五、请每个项目县认真填写项目县的培训点、学员、辅导教师、班级管理员及学员导师等信息表,于8月15日前报送我厅师范教育处(文本一式2份及电子版),我厅将汇总上报教育部师范教育司和中国教师研修网。
    请各相关教育局加强领导、改善条件、认真组织、科学管理、精心实施,保质保量完成培训任务。
    联系人:周晓英;联系电话:88008925;电子邮件:zhouxy@zjedu.org)。

二��八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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