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教工委办〔2008〕17号
各高等学校,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经省委教育工委会议研究,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副厅长李鲁同志分管如下工作: 分管干部处、组织处、统战处、高教处、高科处(学位办)、离退办、机关党委。
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二○○八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