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 思政教育
索引号: 002482082/2008-04425 文件编号: 浙教电传〔2008〕68号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08-05-08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申报全省高校校园文化品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05-08 浏览次数: 字体:[ ]

浙教电传〔2008〕68号

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推进高校校园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根据《关于实施“十一五”期间全面提升高等教育办学质量和水平行动计划的通知》(浙教计〔2007〕77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今年继续开展全省高校校园文化品牌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重点是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16号文件和省委13文件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努力建设体现社会主义特点、时代特征和学校特色的校园文化成果和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主题鲜明。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引领,以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为目标。
    (二)特色明显。贴近校园、贴近学生、贴近生活,充分体现时代精神,充分展示学校办学特色。
    (三)影响面广。得到师生普遍认可,在校内有较大影响并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师生参与面广。
    (四)可持续性。该项目或成果已连续举办两年以上,具有可持续发展。
    (五)有示范性。具有较为明显的示范作用,可以借鉴、推广。
    二、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封面(见附件);
    (二)文字材料:3000-5000字,包括工作项目的目标与思路、实施方法与过程、工作成效与取得的经验。文字材料一式10份;
    (三)辅助材料:照片、DV、书籍等相关材料。
    三、其它事项
    本次评选出的校园文化品牌总量不超过30项,每所高校限报1项。请各校结合实际,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有条件的申报,条件不成熟的暂时不报。请将申报表、文字材料和辅助材料于6月30日前报送我委宣教处,并将文字材料电子版发送至syjtxjc@126.com。联系人:吕明再,电话:0571-88008956;地址:杭州市文晖路321号,邮编:310014。

附件:申报材料封面

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二○○八年五月七日

分享到:
【打印本页】【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