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教体〔2008〕74号 各市及义乌市教育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动学校艺术教育的改革与发展,经商省财政厅、省广电集团同意,决定联合举办浙江省首届中小学生舞蹈节。现将首届舞蹈节活动的总体要求和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本地实际,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进一步细化活动方案,做到“校校有活动、人人都参与”,努力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 二○○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1 首届浙江省中小学生舞蹈节活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中共十七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和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学校艺术教育,为学生创建艺术实践舞台,提高学生的艺术表现力、创造力、鉴赏力和审美能力,决定举办首届浙江省中小学生舞蹈节活动。 一、活动宗旨 通过舞蹈节,丰富学生课余生活,努力营造和谐向上、健康文明的校园文化氛围和艺术教育环境;提供学生展示艺术才华的舞台,展现校园文化风采,提倡团结合作精神,增强学生集体主义思想;挖掘学生舞蹈潜力、培养学生学习舞蹈的兴趣,不断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通过舞蹈节,促进学校艺术教育活动的普及和提高,推动学生德智体美的全面发展。 二、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 省教育厅、省文化厅、省财政厅、省广电集团 2.承办单位 浙江省群众艺术馆、浙江电视台少儿频道 成立省中小学生舞蹈节活动组委会(见附件)。组委会成员由举办、承办单位领导和各市教育局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体卫艺处。 三、活动主题 颂祖国、庆奥运。 四、活动内容 以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学生为对象,开展全员参与校园舞蹈活动,讴歌祖国和中国共产党,赞美家乡,展现少年儿童健康活泼和积极向上的思想情趣和丰富快乐的校园生活。 比赛分校园集体舞和舞台集体舞两个项目。 五、活动时间安排 舞蹈节活动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08年4-6月份,全省各地全面动员,开展人人参与的舞蹈活动,在此基础上,有条件的学校组织以班级为单位的校园集体舞、舞台舞、体育舞蹈等多种形式的校级舞蹈比赛(或展演),从中选出优秀节目和队员组成校队参加全县(市、区)的比赛。 第二阶段:7-9月份,各市、县(市、区)教育局组织以校为单位的舞蹈比赛(或展演),评选出优秀校园集体舞和舞台集体舞节目参加省级展演。 第三阶段:10-11月份,组织省级校园集体舞评选(光盘评选)和舞台集体舞的现场展演活动,并举行闭幕颁奖晚会。 为全面提高中小学一线舞蹈教师的业务水平和舞蹈展演水平,省里将组织舞蹈教师培训和省级展演作品加工会(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六、省级展演要求 1.省级校园集体舞评比分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含中等职业学校);舞台体育舞展演活动分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含中等职业学校)和艺校与青少年宫组(含各级各类艺术学校、青少年宫和校外教育机构)。 2.每个校园集体舞节目参演学生须40人以上,节目时间不超过8分钟,统一为录像DVD格式,在光盘的外包装上需注明演出单位、所在组别、参演人数,光盘内容中不得出现所在地区和学校的名称。舞台集体舞节目参演学生16-32人,节目时间不超过6分钟,伴奏音乐统一为CD格式。 3.作品内容要健康向上,贴近主题,贴近学生生活,舞蹈的风格和难度要符合青少年儿童的年龄,具有较高的艺术性。 4.各地推荐舞蹈节目的舞美、道具力度简单,省级展演只限带舞台放置的小道具。 七、省级展演评比标准 1.正确表达舞蹈的思想内容,健康向上,表现力强,富有朝气; 2.舞蹈语言准确,艺术手法独特,表现形式新颖; 3.音乐与舞蹈配合默契,具有丰富的艺术内涵; 4.服装与道具运用巧妙,带有清晰的校园风格和童真童趣; 5.校园集体舞要突出节奏明快、旋律流畅,动作规范、队形规整,服式整齐、美观、大方。 省级展演评将聘请省内外著名专家参加,确保评奖客观、公正。 八、省级展演设奖 本届展演活动设以下奖项: 1.优秀组织奖:设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优秀组织奖。 市教育行政部门的优秀组织奖,由省根据各市开展艺术展评活动的组织情况进行评选。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的优秀组织奖由各市教育局按20%的比例,评选后报省认定。要求指导思想明确,组织工作扎实,学校发动广泛,学生参与面广,活动效果突出,有书面的活动实施方案和活动总结材料,并及时准确报送活动的信息材料(每个单位10条以上)。 2.优秀表演奖:省级展演设一、二等奖。 3.优秀创作(含舞蹈编导和音乐创作)奖:省级展演设一、二等奖。 4.优秀指导教师奖:获得一等奖节目的指导教师给予优秀指导教师奖。 九、报名及展演时间 1.报送数量: 校园集体舞:全省11个市和义乌市各组别各报1支队伍。 舞台集体舞:全省11个市和义乌市各组别各报1支队伍;杭州、宁波、温州三市另可增报1支队伍,组别不限。 省级有关学校(机构)参加所在地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选拔比赛。 2.报送时间: 省级舞蹈节现场展演于10月底或11月初进行,各市必须在9月20日前将推荐校园集体舞光盘和舞台集体舞参赛队有关信息上报组委会办公室。现场比赛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各地接到本方案后,应成立本市、县(区、市)舞蹈节活动组委会,制定舞蹈节的具体工作方案,落实活动经费,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层层落实,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联系方式: 浙江省教育厅体卫艺处陈黎明老师,电话:0571-88008737,传真:0571-88008736,地址:杭州市文晖路321号,邮编:310014,电子邮箱:wangzq@zjedu.org。 浙江省群众艺术馆 辛冠忠、何大钧老师, 电话:0571-87031925、87087869、13336060369 传真:87028416,地址:杭州市武林路71号,邮编:310006, 电子邮箱:wy@zjart.com。 附件2 浙江省首届中小学生舞蹈节活动组委会名单 主 任:鲍学军 省教育厅副厅长 副主任:金庚初 省文化厅副厅长 魏跃华 省财政厅总会计师 顾顺坤 省广播电视集团副总编辑 委 员: 王志泉 省教育厅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处长 戴 言 省文化厅社会文化处副处长 董立国 省财政厅教科文处副处长 张卫东 省群众艺术馆馆长 冯钟鸣 浙江电视台少儿频道总监 沈建平 杭州市教育局副局长 陈文辉 宁波市教育局副局长 张志宏 温州市教育局副局长 王幸平 嘉兴市教育局副局长 朱建平 湖州市教育局副局长 陈纪纲 绍兴市教育局副局长 戴 玲 金华市教育局副局长 吕 汶 衢州市教育局副局长 王志鹏 丽水市教育局副局长 许建强 台州市教育局副局长 刘兴国 舟山市教育局副局长 葛晓明 义乌市教育局副局长 组委会办公室 主 任:王志泉 副主任:戴言、张卫东、江山红、潘学东、刁玉泉 成 员:辛冠中、陈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