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教办职成〔2008〕160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省直属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省政府《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浙政发〔2006〕41号)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实施新一轮“浙江省职业教育六项行动计划(2008-2010)”的通知》(浙教计〔2008〕137号)精神,经与省财政厅、省经贸委、省劳动保障厅协商同意,现就评选2008年度浙江省优秀职业教育校外实习基地、优秀职工教育培训基地和优秀农村预备劳动力培训基地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秀职业教育校外实习基地评选 (一)评选名额:全省10个。由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经贸委、省劳动保障厅和省中小企业局联合组织评选和公布。 (二)评选范围:与职业学校建立长期紧密合作关系、为职业学校实习实训提供良好服务、在开展校企合作方面起示范带头作用的企业。原则上应为县级以上职业教育校外实习示范基地。 (三)评选条件: 1. 重视员工素质提高,支持职业教育、培训工作,与职业院校有良好的合作关系,积极为职业院校师生实习实训提供服务。 2. 装备先进、技术创新能力较强,有一支职业道德好、技术水平高的技术人员队伍,生产水平在我省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具有一定的生产规模和较为完善的现代管理体系,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 3. 参与挂钩职业院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帮助学校改进教学计划、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参与制定实习方案,选派优秀技术人员到职业院校兼课。 4. 能同时安排50名以上师生顶岗实习和轮岗实习,有明确的实习指导方案和带学生实习的技术人员或师傅,确保师生实习质量和安全生产,为顶岗实习的学生支付合理报酬,并能提供必要的住宿条件。 (四)推荐和评选办法:详见《浙江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行动计划实施办法》(浙教计〔2006〕150号)。 二、优秀职工教育培训基地评选 (一)评选名额:全省10个。由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经贸委和省中小企业局联合组织评选和公布。 (二)评选范围:具有良好办学条件和组织管理能力、长期为本地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开展职工培训提供服务、在职工教育培训方面起示范带头作用的乡镇成校、职业学校或其它社会培训机构。职工教育培训工作突出的省级中小企业职工培训示范基地优先考虑。 (三)评选条件: 1. 具有良好的办学条件和组织管理能力,长期开展校企合作,积极为本地企业开展职工培训提供服务。 2. 每年为企业培训员工1000人以上,其中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500人以上。 3. 有严格的培训管理制度,培训工作规范,培训质量较高,受到企业认可和培训员工的好评。 4. 有良好的社会影响,在职工教育培训中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四)推荐和评选办法:详见《浙江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行动计划实施办法》(浙教计〔2006〕150号)。 三、优秀农村预备劳动力培训基地评选 (一)评选名额:全省10个。由省教育厅和省财政厅联合组织评选和公布。 (二)评选范围:列为县级以上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基地或农村预备劳动力培训基地、承担2008年农村预备劳动力培训工作的乡镇成校、职业学校或其它社会培训机构。 (三)评选条件: 1. 积极参与实施“千万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和“提升劳动力素质行动计划”,重视农村预备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主动承担农村预备劳动力培训任务。 2. 认真组织开展农村预备劳动力培训,效果明显。2008年组织开展6个月至1年的农村预备劳动力培训100人以上,培训工种适应当地产业特点和社会需求,并切实做好学员的考证考级和实习实训工作。 3. 有满足农村预备劳动力培训需要的组织管理队伍和专兼职结合的教师队伍,实训实习的场地、设施落实并相对稳定。 4. 农村预备劳动力培训工作管理规范、制度健全、人员到位,培训计划、工作总结、学员台账等档案资料齐全。 5. 农村预备劳动力培训工作卓有成效,并已积累一定经验,为社会所认可,在组织开展农村预备劳动力培训中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四)推荐和评选办法:参见我厅《关于评选2006年度浙江省优秀农村预备劳动力培训基地的通知》(浙教办职成〔2006〕158号)。 四、其它事项 (一)2008年度浙江省优秀职业教育校外实习基地、优秀职工教育培训基地和优秀农村预备劳动力培训基地的各市推荐名额见附件。 (二)各市、县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按照评选范围、评选条件和推荐程序要求组织推荐;要坚持实事求是、好中择优的原则,注重工作实绩,确保推荐质量。 (三)优秀职业教育校外实习基地、优秀职工教育培训基地和优秀农村预备劳动力培训基地的《推荐评审表》(表式分别见浙教计〔2006〕150号和浙教办职成〔2006〕158号文件附件)须经所在市、县相关部门签署推荐意见(省直属职业学校由主管行政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参评优秀农村预备劳动力培训基地的,须同时上报2008年农村预备劳动力培训学员名册(表式见浙教办职成〔2007〕7号文件附件)。 (四)各市推荐材料一式10份,请于2008年11月30日前报我厅职成教处。地址:杭州市文晖路321号,邮编:310014,联系人:张惠平,联系电话:0571-88008865。 附件:2008年度浙江省优秀职业教育培训基地推荐名额分配表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二○○八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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