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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82/2008-06217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08-10-31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08年“双元制”成人高等职业教育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10-31 浏览次数: 字体:[ ]

浙教职成〔2008〕210号

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经省教育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同意,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和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于2007年先行开展“双元制”成人高等职业教育改革试点,受到了合作企业和学员的欢迎。为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改革,促进中高职教育衔接,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构建人才成长的“立交桥”,经研究,决定从2008年起逐步扩大“双元制”成人高等职业教育试点范围。现就2008年试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双元制”成人高等职业教育,是通过招收企业在职人员参加成人高等职业教育,以“校企合作、订单培养、工学交替、岗位成才”方式进行培养,使其获得成人高等职业教育文凭并通过鉴定取得相关职业工种三级(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
    “双元制”成人高等职业教育,将进一步突出企业(行业)在高技能人才培养中的作用,推动高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改革实践,促进高等职业院校加强技能教学,提高学生技能水平,真正面向企业(行业)培养人才,从而加快我省高技能人才培养步伐。
    二、试点学校及合作单位
    参加“双元制”成人高等职业教育改革试点的学校应有明确的办学指导思想、具备良好的办学条件和校企合作基础,试点专业应以社会紧缺的工程技术类和现代服务业类专业为主。经学校自愿申报,省教育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确定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杭州职业技术学院等5所高职院为2008年“双元制”成人高等职业教育改革试点学校。
    “双元制”成人高等职业教育实行校企合作、联合培养。校企合作可采取两种方式:一是学校与具有社会责任感和一定生产规模的企业直接合作;二是学校与有条件的行业协会合作,招收行业内的企业员工进行培养。具体合作形式由试点学校自行确定。
    三、招生对象和招生计划
    “双元制”成人高等职业教育的招生对象为具有高中学历(含职高、普高、中专、技校)、中级工以上职业资格和两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企业在职员工。
    试点专业及招生计划由试点学校与合作企业(行业协会)协商,报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后,统一公布。试点高校的“双元制”招生计划在各校成人总招生规模中统筹安排,优先予以保证。2008年各试点学校“双元制”成人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及招生计划详见附件。
    四、招生工作及收费标准
    报考“双元制”成人高等职业教育的企业员工须参加当年全国成人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由试点学校的合作企业(行业)统一组织。招生录取时以“单独划线、单独录取”方式进行,录取分数线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划定,最低控制在成人高校专科(高职)录取分数线以下20分内。
    为了体现“双元制”成人高等职业教育注重实践技能培养的特点,招生录取时采用以下照顾加分政策:执行成人高校招生统一照顾加分政策;具有中级工职业资格的考生加20分,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的加30分;同时符合两项以上照顾加分政策的考生,照顾加分不累计。职业资格的认定以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和《浙江省2008年高职招生(单考单招)职业技能或职业资格认定对照表》所列证书为依据。
    “双元制”成人高等职业教育的收费按省财政厅、物价局核定的收费项目、标准执行。学员在企业参加教学训练的费用由试点学校的合作企业(行业协会)承担。
    各试点学校要严格招生纪律,完善自我约束和监督机制,在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章程中明确“双元制”成人高等职业教育改革试点的合作企业(行业协会)、招生对象、试点专业、招生计划等相关内容,并向社会公布,确保招生宣传真实,确保招生工作公正、公平。
    五、教学管理
    各试点学校应根据企业(行业)的岗位要求和学员成长发展需要,与合作企业(行业协会)共同确定“双元制”成人高等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教学计划要以学员的职业能力为主线,以国家职业资格标准为参考,通过基础理论、基本技术、专项技术等模块的教学和训练,切实提高学员的专业理论和职业技能水平。专项技术模块的学习可由校企双方根据企业(行业)生产实际共同安排技能培训项目及国家职业资格标准训练内容。同时,各试点学校应与合作企业(行业)共同协商,制定《教学管理实施办法》,加强教学管理,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各试点学校的专业教学计划和《教学管理实施办法》请于2009年1月31日前报省教育厅高教处备案。
    各试点学校要切实加强“双元制”成人高等职业教育改革试点工作的领导,及时总结,不断完善。试点过程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相关职能部门联系。

附件:2008年“双元制”成人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计划

二○○八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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