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及义乌市教育局、普通高校: 近期,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字〔2008〕24号),要求全国所有高校及中小学在2008年9月1日新学年开学后组织学生开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及数据报送工作。为了做好我省2008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测试数据的上报工作,现对2007年数据报送情况简要总结,并将2008年报送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2007年我省《标准》测试数据上报工作基本情况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精神,及时了解我省各地《标准》实施情况和学生体质健康状况,促进《标准》全面实施,2007年我省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都十分重视《标准》测试数据报送工作,共有4461所(其中高校62所)学校成功上报《标准》测试数据,上报学校数居全国前列,基本达到了预期目标。根据上报数据统计显示,各地上报学校数和上报完成率尚不平衡,有些市数据上报情况较好,部分市上报成功率还有较大差距(请各市对上报学校实际数据进行统计);普通高等学校有81.6%成功上报了测试数据,有11高校未完成上报任务,分别为杭州师范大学、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浙江同济职业技术学院、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浙江科技学院理工学院、浙江中医药大学、浙江广播电视大学、绍兴越秀外国语职业学院和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二、2008年《标准》测试数据上报要求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等院校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办公厅文件要求(教体艺厅函〔2008〕24号),把全面实施《标准》的测试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中央7号文件和省委11号文件的具体措施,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认真实施。各市对工作薄弱的县(市、区)和学校要加强指导和培训,帮助制定实施日程表,限期完成测试上报工作。要做到层层有人管,把实施《标准》的测试工作落实到每一位学生。 (二)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加强《标准》的实施及数据报送工作,专人负责,认真填写,准确统计,确保数据真实准确,2008年全省测试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为了保证测试数据顺利上报,原则上要求各校于2008年11月30日前将本校各年级学生《标准》测试数据通过中国学生体质健康网(网址中文域名:中国学生体质健康网,英文域名:www.csh.edu.cn)报送至教育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国家数据库”),上报测试数据的工具软件,由学校在中国学生体质健康网上免费下载使用。2008年数据上报工作的说明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中国学生体质健康网。 (三)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掌握运用“中国学生体质健康网”查询国家数据库,应用国家数据的功能和数据及时了解和掌握本地区、本校的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并对本地区、本校的学生体质健康状况进行分析研究,为不断改进学校体育工作、提高管理和决策水平、增强青少年学生体质健康服务。 (四)继续组织实施《标准》测试督查制度,督查采取现场指导和整群抽样相结合的方式。各市、县(市、区)教育部门要加强对所属学校测试工作的指导,确保测试数据的准确性;采取整群抽样办法,对所属学校进行抽检。我厅将根据需要,直接抽检部分学校。督查工作应在12月底前完成,测试数据统计结果和抽测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争取家长、社会各界的重视、支持和监督。各高校要将2008年入学新生的测试数据单列,增加生源地和应届生源中学信息,于12月底前报浙江工业大学(要求与2007年相同)。凡未按规定时间完成测试、测试档案不完善、数据报送工作不及时、测试数据等方面弄虚作假的学校将按有关规定进行通报等处理,并要求限期整改。我厅将定期公布有关市和重点中学的学生体质状况。实施《标准》所反映的学生体质状况,已被列入我厅对市、县教育科学和谐发展的考核指标,作为考核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重要依据。 《标准》测试工作联系方式: 浙江省教育厅体卫艺处联系人:徐剑津,电话:88008878。 浙江工业大学体军部体质测试评中心地址:杭州市朝晖六区浙江工业大学体军部,邮编:310014,联系人:周雷、王玉秀,电话:0571-88320024、88320184,13588073719传真:88320588,电子邮箱:tzcpzx@zjut.edu.cn。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二○○八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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