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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82/2008-04698 文件编号: 浙教办体〔2008〕154号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08-10-28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转发教育部 国家体育总局 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第二届全国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10-28 浏览次数: 字体:[ ]

浙教办体〔2008〕154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各市教育局、体育局、团委,义乌市教育局、体育局、团委:
    现将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第二届全国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的通知》(教体艺〔2008〕10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根据实际,特别是学生体质状况、学校条件,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有计划地组织开展。要把开展长跑活动和开展其他体育活动有机结合好,鼓励学校因地而宜、因时而宜、因人而异多形式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锻炼活动,不断改善和提高广大学生的身体素质。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浙江省体育局办公室  团省委办公室
二○○八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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