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 思政教育
索引号: 002482082/2008-04423 文件编号: 浙教工委〔2008〕1号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08-01-07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在全省高校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01-07 浏览次数: 字体:[ ]

浙教工委〔2008〕1号

各高校党委:
    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省委决定在全省农村、企业、社区、学校、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以“高举旗帜、科学发展、创业创新”为主题的党的十七大精神宣传教育活动。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在全省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浙委〔2007〕154号),现就在全省高校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主题宣传教育活动通知如下:
    一、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七大是在我国改革发展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大会作出的重大决策和部署、取得的重要成果,必将对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发挥重大的指导和推进作用。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创业富民、创新强省要求,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作出的《关于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扎实推进创业富民创新强省的决定》,是我省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重大举措和实际行动,是顺应全省广大干部群众愿望和要求,推动浙江今后一个时期发展的总战略。开展以“高举旗帜、科学发展、创业创新”为主题的党的十七大精神宣传教育活动,对于进一步把广大干部师生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七大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党的十七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确定的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上来,大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浙江的实践,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党的十六大以来,我省教育系统广大教职员工干部,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引,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加快建设“教育强省”和“文化大省”,教育事业实现了基本普及学前三年到高中段的15年教育和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中期阶段这两大历史性跨越。2008年是我国改革开放三十周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实施我省“十一五”规划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的关键一年。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就是要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干部师生进一步增强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决心和信心;进一步加深对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建设经济更加发展、政治更加文明、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环境更加优美、生活更加宽裕的惠及全省人民小康社会新的奋斗目标的理解和认识;着力推进观念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教育创新,在新的起点上不断开创我省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局面。
    二、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总体要求和主要内容
    根据省委要求,我省高校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紧密结合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以“高举旗帜、科学发展、创业创新”为主题,从高校的实际出发,努力做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促进发展,努力营造建设全民创业型社会、全面创新型省份的良好氛围,努力解决改革发展稳定和干部师生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新期待,按照求科学和谐、促教育公平,办人民满意教育的思路,积极推进教育质量的提高和素质教育的深化,推进教育强省建设,为我省增创新优势、推进新发展、实现新跨越,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提供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
    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要把学习贯穿始终。继续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党章(修正案)》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努力在“七个深刻领会”上下功夫,真正做到领导干部学深学透、广大党员和师生掌握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基本内容。在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中,要牢牢把握党的十七大的主题,始终贯彻科学发展观这条主线,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切实把主题宣传教育的过程转化为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的过程,转化为完善工作思路、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转化为推进“创业富民、创新强省”各项工作的过程,转化为不断开创科学发展、校园和谐新局面的过程。
    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要紧紧抓住主群体,推进党的十七大精神进课堂、进教材、进学生头脑,这是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教师的使命所在。各高校党委、行政要从学生思想实际出发,明确要求,结合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哲学社会科学的各门课程,将党的十七大精神融入到各课的讲授之中。推进党的十七大精神“三进”,关键在教师。要分专题组织思想政治课和哲学社会科学课程的教师开展集中培训、集体备课等活动,使每一位教师都能全面、准确地把握党的十七大报告的精神实质,能够将党的十七大精神有机融入到各门课程中,并针对学生所关注的热点、焦点、疑点问题,做好思想引导和解疑释惑工作。
    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实施步骤
    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是省委为深化党的十七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扎实推进“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而作出的重大举措。高校各级党组织要认真按照省委的要求,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把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首要政治任务,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一)加强领导,建立工作机构
    为加强对全省高校党的十七大精神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领导,省委教育工委决定,建立全省高校党的十七大精神主题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刘希平同志任组长,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副厅长沈敏光、蒋胜祥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教育工委、教育厅有关处室负责人组成(名单见附件)。
    各高校党委要切实加强领导,把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放在突出位置,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抽调精干力量,配强工作班子,确保主题宣传教育活动顺利开展。学校党政班子的党员领导干部,要确定一个院(系)作为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联系点,进行具体指导。教育工委、教育厅将把各高校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分步实施,注重活动实效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结合高校实际,党的十七大精神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可分三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深化学习阶段(2008年1月到春节前)
    这一阶段的重点是制定计划、宣传发动,进一步掀起校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热潮。各高校要迅速做好党的十七大精神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动员发动,采取各种形式,深化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工作。要按照“牢牢把握主题、始终贯穿主线、明确主要任务”的要求,从学校的实际出发,制定活动方案,落实工作责任。要向干部师生广泛宣传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这次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主要内容,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载体、丰富多彩的活动,营造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浓厚氛围。
    2.专题教育、谋划思路(2008年春节后到4月底)
    这一阶段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要在全面系统学习领会精神实质的基础上,结合本校新一年度的工作,有重点、分专题组织学习。
    各高校党委要根据中央的精神和省委的要求,从高校的实际出发,以“两级”理论学习中心组为载体,切实抓好领导干部的理论学习工作。要通过读书会、培训班、报告会等多种学习形式,把系统学习与专题学习、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结合起来,组织干部教师读原文、议专题、听辅导、作宣讲,使每一名教职员工都能了解掌握党的十七大精神的主要内容。要充分发挥形势政策课的功能,组织高素质的师资力量,对全体在校学生普遍进行一次党的十七大精神宣讲。为确保宣讲质量,各高校要组织参加党的十七大精神宣讲的干部教师进行集中备课,形成宣讲提纲,统一宣讲口径。
    在专题学习的基础上,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围绕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提出的奋斗目标,加强学校发展的宏观思考和战略研究,按照“求科学和谐,促教育公平,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的总体思路,明确奋斗目标,理清发展思路,努力为建设全民创业型社会、全面创新型省份作出贡献。
    根据省委部署,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将组织开展高校中层干部党的十七大精神专题培训班,并组织党的十七大精神专题讲师团。
    3.总结提高、推进开局阶段(2008年5月至6月)
    在全国和省“两会”后,要按照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全国、省“两会”确定的目标任务,紧密结合学校实际,抓好各项发展任务的落实。要把教育理念转到科学和谐发展上来,把工作重心转到内涵建设为主上来,把育人模式转到培养全面发展的人上来,把社会责任转到为“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服务上来。要全面总结改革开放以来的教育工作经验,努力以改革的思路、创新的举措破解教育发展难题,不断推进教育科学和谐发展,着力加强创新教育和创业教育。在具体工作中,要把推进内涵发展作为中心,狠抓教学环节,加强学科建设,深化教学、科研、人事制度改革,推进依法治校,规范办学行为,着力提高学校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和水平,积极推进学校各项工作向着又好又快的方向发展。
    (三)统筹安排,营造浓郁氛围
    学校的闭路电视、广播台、校报、宣传栏、校园网等宣传阵地,要围绕党的十七大精神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主要内容和各阶段的工作,认真做好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新闻宣传工作,及时反映各院(系)、部门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学校的各级工会、团委、学生社团等,也要通过喜闻乐见、生动活泼的校园文化、文艺演出、电影展映和运用电教手段等方式,增强主题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2008年5月,在主题宣传教育告一段落后,各高校要将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情况向省委教育工委报告。

附件:全省高校党的十七大精神主题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二○○八年一月二日

全省高校党的十七大精神主题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刘希平 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
副组长:沈敏光 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副厅长
        蒋胜祥 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副厅长
成  员:丁天乐 省委教育工委委员、干部处处长
        吴永良 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办公室主任
        薛晓飞 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处长、宣教处副处长
        茹惠祥 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处长
        陈金方 省教育纪工委副书记

分享到:
【打印本页】【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