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语〔2007〕6号 温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07年11月24日至27日,省语委组织评估团对你市语言文字管理工作和语言文字应用状况进行了实地检查评估。对照《浙江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试行)》(浙语〔2006〕2号)及其实施细则和操作办法,经审定,你市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城区基本实现了“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本世纪初叶工作目标,符合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准予通过并予公布。 你市各级政府、语言文字工作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方面为做好城市语言文字工作付出了辛勤的劳动,创造了宝贵的经验,有效推动了语言文字工作的机构、队伍、制度和机制建设,扩大了语言文字政策法规、规范标准的社会影响,为进一步提高语言文字工作水平和群众语文素质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希望你们以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为动力,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增强使命感与责任感,提高对语言文字工作长期性、艰巨性的认识,妥善处理好语言文字工作中的诸多问题和矛盾,认真总结经验,巩固工作成果,继续加大语言文字依法管理力度,建立长效机制,提高服务能力,进一步形成“行政推动、部门协同、专家支持、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不断提高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努力构建符合社会实际、适应社会发展的和谐语言生活,为打造“活力温州、实力温州、和谐温州”提供有效服务,为温州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浙江省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团关于温州市语言文字工作的评估报告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 浙江省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团关于温州市语言文字工作的评估报告 (2007年11月27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按照省语委颁布的《浙江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试行)》(浙语〔2006〕2号)及其实施细则和操作办法,受省语委委托,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团一行30人,于2007年11月24日至27日,对温州市语言文字管理工作和语言文字的应用状况进行了全面、深入、细致的检查评估。评估团听取了温州市语委主任、副市长陈作荣同志代表温州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工作汇报,并分4个工作小组,对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和公共服务行业等4个重点领域的19个单位和场所进行了实地检查,共听取情况介绍19次,召开座谈会23次,查阅档案资料184卷(盒),发放并回收测试调查问卷249份,完成了对规定项目和内容的评估。经过汇总分析和量化评分,评估团形成了以下评估意见。 一、总体印象 温州市语言文字工作领导重视,宣传到位,迎评氛围浓厚,动员力度大,社会参与面广,依法管理的工作机制逐步完善,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特别是通过迎评促建,取得了显著成效。 温州市历届政府都十分重视语言文字工作,1996年就成立了市语委,由副市长任语委主任,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任副主任,组织机构健全。市政府分管领导定期听取语言文字工作专题汇报,指导每年的推普周活动,已成为一项制度。在这次迎评工作中,市语委领导亲自带队上街督查社会用字情况,体现了温州市领导对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视。 今年推普周期间,全市悬挂大型宣传横幅200多条,办宣传栏、黑板报500多期,3000多名中小学生走出校园、进入社区分发宣传单1万多份,举行广场宣传活动5场次,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 温州市积极开展迎评工作,印发了《温州市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指标任务分解方案》和《温州市迎接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方案》,明确了迎评工作的要求和步骤,加强了语言文字工作宣传,强化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化知识培训,加大了对不规范社会用字的整治力度,四大领域的各个单位都积极开展了自查自评和整改工作。温州市在市区主要街区设立了大型永久性公益广告5块,公交车站点宣传牌21块,在人行天桥设置大型宣传横幅6条,在全市2000余辆出租车、公交车车身张贴语言文字宣传标语,在市区主要街道设置宣传语言文字工作的路灯刀旗300余面,使语言文字工作深入人心,扩大了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影响;市语委分发了200册《浙江省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指导手册》和1万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编辑了《温州语言文字工作简报》8期,及时传递迎评工作动态信息,大力宣传开展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意义,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主要成绩和亮点 温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涌现了不少亮点,创造了新鲜的经验。 (一)认识到位,思路清晰,语言文字工作格局形成 温州市历届政府都将语言文字工作作为加强城市管理、凝聚城市精神、提高市民文化素质、树立城市文明形象,扩大开放、增进交流,推动城市发展、提升城市品位的基础工作来抓。尤其是近年来, 温州市从“发展活力温州、建设实力温州、构建和谐温州”出发,从语言文字工作的客观规律出发,把这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全市形成了“行政推动、部门协同、专家支持、社会参与”的语言文字工作格局,保证了语言文字工作网络畅通。 在具体工作中,温州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思路清晰,坚持以城市为中心,以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和公共服务行业为重点领域,以推普周、普通话水平测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为基本抓手,使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这两项工作齐头并进,有序发展,为大力推进温州“第三次跨越”,建设现代化和开放型的大都市营造了良好的语言文字环境。 (二)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语言文字工作队伍服务意识强 温州市语委成员单位已达52家,基本覆盖了四大重点领域,成员单位数量名列我省前茅。温州市各县(市、区)和高校都相应成立了语委,各级语委成员单位均成立了语言文字工作领导机构。这次实地考查的其他单位也全部落实了语言文字工作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各县(市、区)还将街道(乡、镇)负责人列为语委委员。在经费方面,市政府每年为推普周活动划拨2万元专项经费;为迎接本次评估,市政府专门划拨迎评经费70万元。 1998年和2004年,温州市政府办公室先后印发《关于加强温州市社会用字管理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若干意见》两个重要文件,根据社会发展变化,适时调整并进一步明确语言文字工作的目标和具体要求,各单位出台相应的文件和措施,推动了温州市语言文字工作步入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 市语委成立以来,温州市为市语委办和市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解决了300多平方米的独立办公用房和相关办公设备。今年2月,温州市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成为市教育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落实编制3人。目前,全市有国家级测试员11人,省级测试员180人,他们爱岗敬业,服务意识强,不断扩大普通话培训和测试的覆盖面。迄今为止,全市累计已测试109251人次。 (三)依法治理社会用字,创新推普形式,语言文字工作成效显著 早在1998年,温州市就印发了《关于加强温州市社会用字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对社会用字依法进行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颁布后,特别是《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实施以后,全市各部门积极配合,加大对社会用字的管理和整治力度。工商、城管执法部门积极履行职责,不定期对社会用字进行检查和整治;民政部门按照规范用字的要求,完成全市道路和住宅楼群门牌更新设置工作,目前已设置标准街牌18361块、楼幢及标准门牌495946块,做到全市城乡每处建筑的地名标牌全部规范。 温州市充分调动各种积极因素,大力造势鼓劲,开拓创新,合力开展语言文字工作,营造浓厚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氛围。从1998年开始,温州市精心组织每年的推普周活动。除了分发推普宣传资料、设置宣传画和播放公益广告等常用的宣传形式外,温州市语委还通过移动公司、电信公司向市民手机和小灵通发送宣传信息,并有效利用“温州语言文字网”进行宣传。仅在今年推普周期间,推普公益短信发送量就达到120万条。温州市在公务员普通话培训中实行学分制,还通过普通话模拟测试、图文展览、风采展示、有奖竞答等活动,推动语言文字规范化进机关、进学校、进商场、进社区,使语言文字规范化知识深入人心。鹿城区、瓯海区教育局还利用视频网络平台,邀请温州大学教授为全体在职教师举办语言文字规范化知识讲座。 (四)重点突出,以点带面,四大领域表率作用凸显 温州市在语言文字工作中“突出重点、以点带面”,牢牢抓住四大重点领域,扎实开展工作,并以此辐射其他领域,语言文字工作卓有成效。 党政机关充分发挥龙头作用。温州市把“讲普通话”列入市级文明机关评选标准,纳入文明素质提升工程和行政机关服务规范。党政领导带头讲普通话,为全市公务员和市民作出表率。市政府办公室、市教育局、市工商局、市人事局、市民政局等26家单位组织机关公务员参加普通话培训和测试,合格率达到95%以上,带动了其他各部门、各行业的普通话测试工作。党政机关严格按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范处理公文,如市经贸委制定《公文处理实施细则》,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制定《文书处理暂行规定》,市教育局制定《关于规范教育行政公文的若干意见》等,为公文用字规范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各级各类学校充分发挥基础作用。教育主管部门将语言文字工作列入文明学校、重点学校、示范学校等的评估标准和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学校素质教育培养目标,语言文字工作成为学校常规工作,普通话成为学校的教育教学语言和校园语言。全市教育系统还利用寒暑假开展了“啄木鸟在行动”等活动,以学生为纽带,把语言文字工作渗透到家庭、社会。 新闻媒体充分发挥示范作用。温州的新闻媒体在做好自身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同时,积极发挥舆论宣传作用,通过开设专栏、进行系列报道及刊登公益广告等形式集中宣传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如《温州日报》全文刊登《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温州都市报》开辟“说闻解字”专栏,精选刊登规范用字方面的读者稿件;温州电视台经济科教频道“红盾行动”栏目专辑播出“体检社会用字”节目。 公共服务行业充分发挥窗口作用。温州长运集团新城客运中心站所有站务人员都参加普通话培训和测试,合格率达100%。全市商业、交通、邮政、卫生等窗口服务行业将“说普通话、写规范字”作为行业基本要求,渗透到日常管理之中,已经形成了语言文字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良好格局。各部门利用作为窗口单位的有利条件,带动全社会用语用字规范化水平的不断提高。 三、建议和希望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努力构建和谐的语言生活 说普通话,使用规范汉字,是国家统一,民族自立自强的重要标志。在多元文明碰撞和冲突中,语言作为最直接的载体,面临一系列挑战,如普通话与方言的关系问题,要通过政策的引导、科学的语言规划来解决。 语言是国家重要的文化资源,是国家“软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构建和谐的语言生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 温州语言环境比较复杂,温州方言与普通话差异较大,同时,温州市外来人口众多,尤其是有不少港台同胞在温经商,各种语言问题比较突出。当前,温州市推普工作的决心绝不能动摇,要不遗余力地推广普通话,提高开放度,打造大气、开放的温州。希望温州市在宣传贯彻实施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的同时,以科学的态度处理好当前出现的各种语言问题,促进温州市在经济、文化、社会建设等各方面可持续发展,推进温州的“第三次跨越”。 (二)进一步加大语言文字工作的力度,健全完善语言文字工作的长效机制 语言文字规范化是一个动态过程,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从全市来看,用语用字不规范现象还时有所见;专职队伍的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工作机构的办公条件和经费还需要进一步改善和落实;公务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还需要加快进程。 温州市要进一步明确市语委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结合成员单位的工作实际和业务特点,加大管理力度,创新工作方法,巩固、发展已有的成果,推广语言文字工作先进经验和做法;社会用字的管理要把住源头,关口要前移。各单位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建立科学、合理、规范的长效工作机制。 (三)进一步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的研究,提升语言文字应用水平 语言文字工作的内容、范围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改革的深入,必然会出现一些新问题、新动向。 希望温州市与时俱进,根据本市语言文字工作的特点,充分依托在温高校和相关科研单位,加强对语言文字生活中的新问题、新动向的研究(比如提高进城务工人员的语言能力问题、产品说明书规范问题、公共场所外文标识规范问题等),拓展新的工作领域,提升语言文字应用水平。 希望温州市在已有成绩的基础上,以这次评估为新的起点,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以评促管,使温州市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综上所述,评估团认为:温州市的语言文字工作达到了省语委颁布的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合格标准,实现了“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本世纪初叶工作目标。 以上意见拟报请省语委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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