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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82/2007-06517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07-09-03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扶贫办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2007年面向欠发达地区开展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7-09-03 浏览次数: 字体:[ ]

浙教计〔2007106

各有关市、县(市、区)教育局、扶贫办、财政局:
    按照“扶千名人才、促千村发展”计划,2007年继续面向欠发达乡镇青年农民开展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对象和条件
    省重点扶持的211个欠发达乡镇青年农民,拥护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25周岁以下,高中毕业。
    二、专业、学制和学习方式
    2007年招收农林经济管理专业,招生学校为浙江林学院。学制二年,全日制脱产学习。
    三、报名及考试
    (一)报名办法:符合报考条件且经省扶贫办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于8月20日-31日登录浙江招生考试网(网址:http://www.zjzs.net)进行报名,按程序和要求输入个人信息,第一志愿填报浙江林学院农林经济管理专业(专科);9月7日―13日,考生在规定时间到考点所在市、县招生办进行资格审查、缴费、拍照和信息确认,届时再根据网上报名中确定的考试地点参加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二)考试时间:2007年10月13、14日。
    (三)考试科目:语文、数学(理)、英语。
    四、录取办法
    省教育考试院根据省扶贫办资格审查名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2007年招生计划为100人。
    五、收费及资助政策
    考生入学后,所需的学费和教材费等由省扶贫经费全额资助。学员的往返交通费、日常生活费和住宿费自理。对在培养期间思想品德好、成绩特别优异的,将根据浙江林学院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教学和学生管理的相关办法,实行奖学金制度。
    六、毕业和使用
    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试合格者,由浙江林学院颁发成人高等教育专科文凭,国家承认其学历。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不转户口。
    请各地有关部门根据上述要求,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并及时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报名和考试。各县扶贫办于8月31日前审查合格的名单报市扶贫办汇总审查,市扶贫办于9月10日前将名单报省扶贫办。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扶贫办     浙江省财政厅
二○○七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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