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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82/2007-02039 文件编号: 浙教办人〔2007〕124号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07-09-03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07年教师节庆祝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7-09-03 浏览次数: 字体:[ ]

浙教办人〔2007124

各市教育局、义乌市教育局、省部属高校:
    在党的十七大即将召开前夕,9月10日将迎来我国第23个教师节。做好教师节庆祝、表彰和宣传活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隆重庆祝2007年教师节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07〕5号),现就我省庆祝教师节有关活动安排及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2007年教师节主题
    2007年教师节的主题是“尊师重教,奠基未来”。今年我省将隆重表彰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省功勋教师、省优秀教师等先进人物,大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通过教师节活动,进一步弘扬新时期人民教师的高尚师德,展现人民教师的精神风貌;进一步宣传教育大计、教师为本的方针;进一步昭示科教兴省、人才强省和教育优先发展战略;进一步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氛围,充分调动我省广大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二、全省主要活动安排
    (一)9月10日,我省将在杭州召开“浙江省庆祝第二十三个教师节暨优秀教师表彰大会”和优秀教师座谈会;
    (二)教师节前,省领导走访慰问教师代表;
    (三)教师节前,省级主要媒体将集中宣传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
    (四)按照《教育部关于在教师节期间开展缅怀为保护学生英勇献身教师、慰问教师家属活动的通知》,请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看望优秀教师代表,慰问为救护学生英勇献身的教师家属。
    三、教师节有关工作要求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围绕今年教师节主题,总体部署,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切实做好今年教师节庆祝活动的各项工作。
    (一)各地和各校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奖励和宣传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采取各种形式,组织广大师生学习孟二冬、方永刚、郭力华、冯志远等优秀教师先进事迹,组织观看影片《冯志远》,深入开展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活动;
    (二)各地要采取多种方式,做好优秀教师的慰问工作。重点要看望在农村偏远地区长期从教的优秀教师代表;
    (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工作全局,把教师队伍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努力建设一支适应我省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需要的高素质教师队伍。要在政治上、思想上和生活上关心教师,依法保障教师待遇,为教师办实事、办好事;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帮助教师解决生活、工作和学习培训中的实际困难;为教师终身学习、长远发展提供帮助和支持,使教师安心从教,乐于长期从教;对农村、海岛等艰苦地区工作的教师给予更多关心,把尊师重教的各项具体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全省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要向优秀教师学习,增强教师职业的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敬业爱生,奋发进取,以对教育事业的无限忠诚和无私奉献来庆祝自己的节日。
    各地教师节庆祝活动的组织实施情况,请及时报我厅。


二��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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