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教办体〔2007〕112号 各有关市教育局: 为充分利用电视传媒的传播优势,积极展示和宣传艺术教育成果,根据教育部《关于组织部分省(市)参加〈音乐伙伴〉与〈阳光伙伴〉电视竞赛活动(第二季)的通知》(教体司函〔2006〕50号),我厅与浙江广播电视集团决定联合组织开展《音乐伙伴》全国少儿歌舞剧创作与展示竞赛活动浙江赛区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范围 《音乐伙伴》活动旨在鼓励少年儿童参与歌舞剧的创作和表演活动,在活动中陶冶情操,培养情趣,开发思维,发展想象力和创造力。 《音乐伙伴》竞赛活动浙江赛区参赛地区为杭州、宁波、温州、绍兴4个市,各市在开展活动、组织选拔的基础上,各推荐上报3支优胜队伍参加省决赛。省决赛将从12支队伍中决出冠军队,代表浙江赛区与另外13个省角逐全国总冠军。 二、活动对象 《音乐伙伴》活动对象为小学五年级或以下同一班级的学生。各参赛队的学生可以班级为单位自愿报名参加,每队3―6人。 三、活动节目 每支参赛队伍需准备一个5―8分钟的少儿歌舞剧。剧本和音乐鼓励原创,也可以进行翻演、改编、移植。凡参赛节目必须现场演唱,不得假唱(特殊学校除外)。参赛队可视情况邀请老师指导,设计本队演出服装、布景、道具等。省决赛参赛节目应具备服装、化妆、道具、音乐、布景等歌舞剧元素。 少儿歌舞剧是由音乐、歌舞和戏剧组成的综合艺术,要求有完整的戏剧结构,有矛盾冲突和戏剧情节,形成一个少儿看得懂的完整故事。主要表现手段是音乐歌舞,歌包括独唱、对唱、齐唱、合唱、幕后伴唱等;舞包括独舞、双人舞、集体舞等。独白和对白也是重要的手段,但一般不能压过歌舞。 四、活动日程 (一)2007年10月20日前,各市完成选拔推荐工作,根据要求参赛市各推荐上报3支队伍参加省决赛。 (二)2007年11月4日,在杭州举行浙江赛区决赛,决出《音乐伙伴》浙江赛区冠军晋级全国总决赛。 (三)2008年1月,省冠军队赴京参加《音乐伙伴》全国总决赛。 五、活动要求 (一)各市应根据活动安排,做好参赛队伍的选拔推荐工作,于10月20前将3支参加省决赛队伍的名单和参赛节目表上报。 (二)活动不是个人才艺的展示,是以班级为单位参赛的少年儿童群体活动。要求参赛队伍必须为小学五年级或以下同一班的学生。 (三)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各地要制定安全工作预案,落实安全责任和措施,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四)请各市做好活动宣传。浙江赛区决赛将在浙江电视台演播厅现场录制,在中国教育电视台播出两项节目,请及时组织观看。中国教育电视台在网站上设立了《音乐伙伴》专栏宣传报道活动情况,有关音乐剧的要求和形式也有专门的视频节目在线观看。中国教育电视台网址:http://www.cetv.edu.cn。 (五)请各市确定一名活动联系人,并将姓名及联系电话于9月10日前报活动办公室。 联系人:浙江省教育厅艺术教育委员会,陈黎明,88008737,13003687315;浙江电视台教育科技频道,赵缨,56353638,13615718468。 附件:《音乐伙伴》浙江赛区决赛代表队推荐报送表 二○○七年八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