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学校: 为加强对高等学校实验教学以及实验室建设工作的宏观指导与管理,经研究,决定召开浙江省高校实验教学指导委员会和实验室建设指导委员会成立大会暨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研讨会。现就有关会议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07年6月28日至29日,会期一天半。 二、会议地点 杭州文晖路315号浙江新宇城市酒店(其中28日会议在浙江教育大厦26楼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 浙江省实验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浙江省实验室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各本科院校(含独立学院)分管实验教学与实验室建设的部门负责人各1名,浙江省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含在建中心)负责人1名。 四、主要议程 (一)浙江省高校实验教学指导委员会和实验室建设教学指导委员会成立仪式; (二)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副厅长沈敏光讲话; (三)全国实验教学专家及国家级示范中心评审专家专题报告; (四)我省四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主任介绍经验; (五)研讨我省实验教学改革有关事宜。 五、其他事项 (一)请非在杭高校会议代表务必于6月28日中午12点前抵达新宇城市酒店。在杭高校代表请在下午1:50之前直接到浙江教育大厦26楼会议室。 (二)会议代表食宿自理,并交会务费300元。 (三)本次会议由浙江大学教务处承办,有关会务事宜请与浙江大学教务处联系。联系人:孙 健;联系电话:0571-88206421。 (四)请各校于6月27日下午5点前将参会人员名单报浙江大学教务处。 二��七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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