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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82/2007-04419 文件编号: 浙教工委办〔2007〕6号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07-06-13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关于申报高校校园文化品牌和优秀成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7-06-13 浏览次数: 字体:[ ]

浙教工委办〔20076

各高等学校党委办公室:
    为加快建设体现社会主义特点、时代特征和学校特色的校园文化,营造大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经研究,决定开展高校校园文化品牌和优秀成果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和条件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16号文件和省委13号文件精神,全面建设和谐校园,着力营造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氛围,精心提炼和培育学校精神,切实加强校风、学风、教风建设,努力提高师生人文素质和科学精神,在开展校园文化活动方面形成特色鲜明的校园文化品牌和典型经验。具体要求是:
    1.主题鲜明。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主线,以培养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为目标。
    2.特色明显。贴近校园、贴近学生、贴近生活,充分体现时代精神,充分展示学校办学特色。
    3.影响面广。得到师生普遍认可的,在校内有较大影响并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师生参与面广。
    4.可持续性。该项目或成果已连续举办两年以上,具有可持续发展。
    5.有示范性。具有较为明显的示范作用,可以借鉴、推广。
    二、材料要求
    1.申报表;
    2.文字材料:3000―5000字,包括工作项目的目标与思路、实施方法与过程、工作成效与取得的经验。文字材料一式10份;
    3.辅助材料:照片、DV、书籍等相关材料。
    三、其它事项
    本次评选出的校园文化品牌和优秀成果总量不超过30项。请各校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有条件的就报,条件不成熟的可暂时不报。原则上浙江大学不超过2项,其它院校不超过1项。申报表、文字材料和辅助材料请于7月5日前报送至我委宣传教育处。文字材料同时发送电子版至dingxiao1220@163.com。联系人:丁  晓,电话:0571―88008953。地址:杭州市文晖路321号,邮编:310014。

    附件:申报表(封面)


                                       二○○七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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