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教育局: 全省实施义务教育收费保障机制改革后,原按规定面向民工子女收取借读费的问题,显得十分突出。为了进一步完善我省民工子女教育政策,规范收费行为,决定对借读费的收取问题征求各市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民工子女借读费收取情况表》(附件1)、《公办学校借读费支出情况调查表》(附件2)印发给你们,请配合做好相关调查研究工作: 1.全面摸清底数。全面了解全市范围内的义务教育阶段外来民工子女就学人数、入学比例,公办学校、国有民办学校、民办学校具体接纳分类情况,收费标准等。 2.认真总结分析招生政策。包括各地对民工子女入学条件,分别安排到公办学校、国有民办学校和民办学校的做法,以及社会对招生政策的基本评价等。 3.了解分析借读费收入的使用情况,了解公办学校借读费收费金额、收入管理,支出项目比例等。 4.提出下一步保留或取消借读费的意见和建议。要求保留的,要讲清保留的理由;要求取消的,要对取消后实行的对策措施进行可行性研究分析。 请各市组织力量,根据国家的要求,结合各地的实际,进行认真研究,实事求是地提出保留或者取消的意见和建议,并形成书面材料。材料和调查表请于5月30日前上报我厅计财处。 联系人:林 涛,联系电话:0571-88008917,邮箱:zjsjyt@163.com 附件:1.民工子女借读费收取情况调查表 2.公办学校借读费支出情况调查表 二○○七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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