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教电传〔2007〕38号 各市及义乌市党委宣传部、教育局: 为进一步加深广大中小学生对“八荣八耻”的认知,增强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自觉性,按照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中小学组织开展“知荣辱树新风”读书教育活动的通知》(浙教基〔2006〕220号),决定在各市组织开展演讲比赛初赛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全省“知荣辱树新风”主题演讲比赛决赛。现将有关事项预备通知如下: 一、演讲比赛主题与名称 主题:“知荣辱树新风”。 名称:浙江省中小学生“知荣辱树新风”演讲比赛。 二、主办单位与承办单位 演讲比赛决赛由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浙江省教育厅主办,浙江教育报刊总社承办。 三、演讲比赛决赛的时间和地点 演讲比赛决赛时间定于2007年5月下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演讲要求 (一)各地要在组织中小学生阅读《知荣明耻》(中学生读本)和《找准人生的北斗星》(小学生读本)的基础上,指导学生联系实际,叙说自己对“知荣辱树新风”的认识和在学习、生活、社会活动中的亲身体验。 (二)演讲内容要求贴近中小学生生活,富有真情实感。 (三)演讲时要求普通话标准。 (四)时间控制在5分钟之内。 五、奖项设置 决赛分中学组和小学组,每组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 六、参赛人员 全省各市组成11个代表队,共36名选手参赛(各市参赛选手名额附后)。各市代表队来领队2人(市委宣传部和市教育局各1人),指导教师1人。代表队成员食宿由组委会负责,往返交通费自理,务必注意安全。报到时,请将参赛选手的演讲稿交组委会,届时将编印成册,并择优在《教育信息报》、《小学生时代》、《中学生天地》上刊登。 请各地于5月15日前,将参赛回执(附后)报省教育厅办公室。联系人:高迎春、蓝晶晶,联系电话:0571―88008770、88008790,传真:0571-88008765。 附件:1.浙江省中小学生“知荣辱树新风”演讲比赛决赛各市参赛选手名额分配表 2.浙江省中小学生“知荣辱树新风”演讲比赛决赛回执 二○○七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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