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教办高教〔2007〕16号 各高等学校、成人高校: 经研究,定于2007年3月22-23日集中审核今年春季毕业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数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时间、地点 2007年3月22日至23日,上午8:30至下午17:30 在浙江教育学院芳草苑宾馆1楼会议室(杭州市文三路140号)。 二、上报材料 (一)学校盖章、相关负责人签字的毕业生名册装订本一份。 (二)毕业生电子注册数据光盘一张(含:1.处理后存入JPG文件夹的照片;2.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DBF数据库)。 (三)有学籍异动情况(升留级、转学、更名、转专业等)的毕业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学校文件、户籍证明等)。 (四)学生基本信息与教育部数据库不一致的,由学校统一出具证明材料。 (五)专升本毕业生须提供专科证书复印件,并按照专升本毕业生名单顺序装订成册。 (六)漏报补报、错误更正等数据上报时也必须提供数据光盘和学校签字盖章的书面材料。 (七)结业换发毕业的数据直接在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上传,同时报送学校签字盖章的书面材料。 三、有关要求 (一)毕业生电子注册数据库必须按照“高校学历证书电子注册DBF格式数据库结构说明”(具体见附件)所示的格式上报。 (二)必须由学校具体工作人员到现场上报数据。 附件:高校学历证书电子注册DBF格式数据库结构说明 二○○七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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