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教办计〔2007〕193号 各高等学校,各市教育局: 为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大国家新资助政策宣传力度的要求,深入宣传党和国家这项惠民政策的实施成效,营造社会各界拥护落实新资助政策的良好氛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国家新资助政策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媒体、校园网、宣传栏等多形式、多角度、立体化地做好普通高校和中职学校新资助政策的宣传。 二、宣传工作的重点: (一)与之前的国家资助政策相比,新资助政策带来的变化; (二)国家奖学金获得者的典型事迹; (三)在国家励志奖学金激励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才成长的典型事迹; (四)国家助学金在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方面的成效; (五)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和发放过程中,学生讲诚信、讲谦让的感人事迹; (六)获得资助的家庭困难学生或其家长的感恩之情,回报社会的典型事迹; (七)学生、家长、教师等社会各界对国家各项新资助政策的反响或语录; (八)其他在新资助政策的帮助下,值得推广的典型事迹或好的经验和做法。 三、要进一步完善学生资助工作的信息报送机制,切实做好学生资助的宣传工作,宣传工作成果将纳入年终各项工作考核当中。 四、请选取宣传工作重点内容2-3条,于近期报省学生贷款管理中心,传真:0571-88008631;电子信箱:zjxd@zjedu.org。 二○○七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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