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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82/2007-05716 文件编号: 浙教电传〔2007〕124号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07-12-12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学习讲座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7-12-12 浏览次数: 字体:[ ]

浙教电传〔2007〕124号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各直属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将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为帮助各地、各单位深入把握《劳动合同法》的相关内容,提高防范和处理各种劳动争议的实际能力,决定举办《劳动合同法》学习讲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讲座时间
    2007年12月11日(星期二)下午2:00―5:00。
    二、讲座地点
    省教育厅26楼会议室(杭州市文晖路321号浙江教育大厦)。
    三、参加人员
    各市教育局人事处长1名;各高等学校人事处长1名;各直属单位分管人事的领导及人事部门负责人各1名。
    四、其他
    本次讲座由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劳动法学专家许建宇副教授主讲。
    《劳动合同法》是我国劳动关系领域的一部重要法律,它的实施,必将对我省教育系统劳动用工产生重大影响,希望各地、各单位对此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学习讲座的组织参加工作。
    请各单位于12月10日中午12:00前,将参加人员名单(姓名、性别、单位、职务、联系电话、是否需要安排住宿)报我厅人事处。联系人:张应敏、杨衡,联系电话:0571-88008939、88008848,传真:0571-88008765。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二○○七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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