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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82/2007-04319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07-10-22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简化浙江工业大学等6所学校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审批手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7-10-22 浏览次数: 字体:[ ]

浙教办外〔2007〕163号

有关院校:
    近几年来,我省留学生教育发展迅速,留学生招生数量增长较快.为进一步推动留学生教育工作,缩短留学生来华留学的申请办理时间,提高工作效率,经研究,同意中国美术学院、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宁波大学、温州医学院等6所高校从2007年11月1日起,由学校自行审核部分《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格的发放。每年年初由我厅将盖好审批章的空白《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登记号码后发到学校外事部门,由各校的外事部门集中负责保管《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
    二、审核的程序。各校可根据学校实际自行确定审核程序,但《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及其他资料审核最后必须由校领导审核。各校在每学期期末前须将学校审核的《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有关联报送我厅外事处。
    三、审核的范围。本次由学校负责审核的《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只限本校招收的非学历学生。各层次的学历生仍按现有的程序报批。
    《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是来华留学的重要凭证,学校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地做好审核工作。要指定专人负责表格及资料的填写与保管,严格按照国家外国留学生招收的有关规定,审查留学生的申请材料,把好招生关,提高留学生的数量与质量,提升我省高等教育的国际化水平。


二○○七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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